第二章 吕不韦与《吕氏春秋》
吕不韦,战国秦相国,阳翟(今河南禹县)人,一说濮阳(今属河南)人。据《史记·吕不韦列传》及《战国策·秦策》记载,吕不韦在邯郸经商,听说秦王孙异人(或作子异,子楚)在赵国作人质,认为“此奇货可居”,遂西游于秦,说华阳夫人,立异人为嫡嗣。又将自己的宠姬献给异人。当时,这位宠姬已经怀孕。生子,即为后来的秦王政。公元前249年,异人继位,也就是秦王嬴政的父亲庄襄王,任命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候。食河南洛阳十万户。三年后,庄襄王死,嬴政继立。秦王政元年(前246)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一时权势煊赫,门下士三千人。吕不韦让门客各呈所闻,编为著作,号称《吕氏春秋》。书成之后,吕不韦将其悬于咸阳城门,称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吕不韦为什么如此重视这部著作?《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得非常清楚:“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1]《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也说这部书“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2]据此表,孟尝君当卒于秦昭王二十四年(前283)以后,平原君卒于秦昭王五十六年(前251),信陵君卒于秦王嬴政四年(前243),春申君卒于秦王嬴政九年(前238)。吕不韦著书前后,战国四大公子还有信陵君和春申君在世。信陵君为魏公子,春申君为楚公子。一南一北,占据文化上的优势,依然对士人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吕不韦要想真正实现他灭周以后统一中国的政治雄心,就必须扭转秦人不文的局面,将天下人材笼络到三辅地区。正是这个缘故,《吕氏春秋》编成后,吕不韦将书置于“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编者对于此书的重视程度不难推想。
《吕氏春秋》,又简称《吕览》,见载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杂家类,凡二十六篇,注“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3]今本亦二十六卷,分《八览》《六论》《十二纪》三个部分组成。《八览》又分《有始》《孝行》《慎大》《先识》《审分》《审应》《离俗》《恃君》等八篇,另有子目六十三个;《六论》又分《开春》《慎行》《贵直》《不苟》《似顺》《士容》等六篇,另有子目三十六个;《十二纪》记十二月事,另设子目六十一个,总计一百六十篇,各篇字数也大体相同,确实经过精心的编纂。从现存资料看,《吕氏春秋》似乎并没有被禁毁。在先秦两汉所有传世子书中,没有一部像《吕氏春秋》那样,作者及成书年代非常明晰,很少异议;也没有一部著作像《吕氏春秋》那样,章节安排环环相扣,有条不紊;更没有一部著作能像《吕氏春秋》那样,在当时禁书严厉的政治境遇中和后世辨伪成风的学术环境中还能岿然不动。这真是一个奇迹!也许,《吕氏春秋》对于法家的重视,对于“义兵”的鼓吹,是其免于厄运的一个原因吧?书是保存下来了,但也仅仅是作为一部杂家著作而已,它对于秦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政治价值和秦汉文化发展的影响,确实为世人所忽略了。
吕不韦来自中原,对于战国以来各家学术应当多有了解。他并没有像战国四大公子那样为谋一己之私或一国之利而固执己见。恰恰相反,他充分注意到稷下学宫各派的纷争与融合,对于各种思想,兼收并蓄。因此,《吕氏春秋》在学术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对先秦各家学说的汇总。清人汪中《述学·补遗·吕氏春秋序》说:“《吕氏春秋》出,则诸子之说兼有之。”清人徐时栋《烟屿楼文集·吕氏春秋杂记序》也有类似的说法:“考其征引神农之教,黄帝之诲,尧之戒,舜之诗,后稷之书,伊尹之说,夏之鼎,商、周之箴,三代以来礼乐刑政,以至春秋、战国之法令,《易》《书》《诗》《礼》《孝经》,周公、孔子、曾子、子贡、子思之言,以及夫关、列、老、庄、文子、子华子、季子、李子、魏公子牟、惠施、慎到、甯越、陈骈、孙膑、墨翟、公孙龙之书,上志故记,歌诵谣谚,其攟摭也博,故其言也杂,然而其说多醇而少疵。”[4]按照他们的解说,《史记·吕不韦世家》所谓“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实际上就是汇集群籍,比类成编,客观上起到学术思想史资料类编的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梁启超称其为“类书之祖,后世《艺文类聚》《太平御览》《永乐大典》等,其编纂之方法及体裁,皆本于此”。[5]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它几乎涉及到《汉书·艺文志》所收录的绝大部分内容。因此,要想明确界定编者的主导思想为先秦某家应当比较困难,四库馆臣及吕思勉称其本儒家,陈奇猷称其本阴阳家,还有的称其为新道家,似都不确切,因为编者的倾向性并不明显。唯一明确的思想,是不主故常,反对墨守陈规。譬如《察今篇》就通过一些寓言,论述了根据不同时势,采取不同对策的重要性。如: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6]
这里,作者两次以楚人为例,说明他们未知变法,其为政、为学均“有似于此”。可见以春申君为代表的楚人文化在当时秦人心目中,或者确切地说,在游秦的吕不韦心目中已经失去固有的优势。
当然,吕不韦的主张还不能完全脱落秦人的政治文化传统。《荡兵》倡导“义兵”之说,显然就是为秦人说话:“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秦国以武力横扫中原,吕不韦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但与此同时,编者对于那些特别偏激的言论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譬如历来被称之为法家的《荀子·非十二子说》等就没有收录。更值得注意的是,吕不韦还对士人寄予很高期望。旧题孔鲋撰《孔丛子·居卫》引子思的话说:“今天下诸侯方欲力争,竞招英雄以自辅翼,此乃得士则昌,失士则亡之秋也。”[7]但是,他们没有对于“士”做具体分析。这一点,就与《吕氏春秋》不同。吕不韦对于“士”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但他要求的“士”,绝不是那种朝秦暮楚的游士,而是要讲究精神境界,如《士容论》云:“士不偏不党,柔而坚,虚而实。其状朖然不儇,若失其一。傲小物而志属于大,似无勇而未可恐狼,执固横敢而不可辱害,临患涉难而处义不越,南面称寡而不以侈大。”[8]这表明,经过长时间的战国纷争,人们已经厌倦了那种缺乏是非观念的纷争,而倾向于对国家一统、万众一心局面的强烈诉求。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能不关注该书的编纂时间了。
《十二纪·序意篇》说:“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9]高诱注:“八年,始皇即位之八年也。”这个推断从字面说没有问题,但“岁在涒滩”四字却有异议。根据《尔雅》,太岁在“申”乃称“涒滩”,而秦始皇即位之八年为壬戌年。孤立地看,一部著作成于某年,对于著作的内容应当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吕氏春秋》的纪年实在蹊跷。“岁在涒滩”明白无误地表明是在庚申年的秋天,这时,《吕氏春秋》已经完成,且在世间流传,所以才会有“良人”的询问。按照吕不韦的生平,他所经历的庚申年,只能是秦王嬴政六年(前241)。那“维秦八年”从何谈起呢?如果从庚申年往前推八年,则是庄襄王二年(前248)。吕不韦为何要把这一年作为秦国纪元开端?其特殊意义何在?原来,就在前一年,东周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讨伐,尽入其国。两周历史终于结束在秦丞相吕不韦手中。在吕不韦看来,终结一朝的历史,同时意味着新朝的开端,这当然是一件非同寻常的历史大事。根据历史纪年成例,秦代东周的第二年即可视为秦据有天下的开始。因此,吕不韦把这一年视为维秦元年,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10]《吕氏春秋》完成的时候,秦王嬴政还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这时的吕不韦,是以“仲父”身份为丞相,辅佐幼主,摄政监国。由此来看,《吕氏春秋》的作者确实没有用秦王嬴政的纪元。这里所蕴含的政治意图似乎颇可玩味。
然而,秦国的现实政治要求和历史文化传统,是不会轻易地接受吕不韦这样的政治主张的。从现实政治上说,秦王嬴政不可能容忍吕不韦这种容纳百川的危险做法。更何况,在秦王嬴政的背后,还有着更强大的秦国贵族势力集团,他们也不可能放任吕不韦这种延揽人材政策的实施,因为按照吕不韦所制定的方针政策,这些贵族集团的利益势必受到侵夺。事实上正是如此。就在吕不韦志得意满地完成《吕氏春秋》不久,就被秦王嬴政逐渐剥夺了政治权力。先是免去相权,后被迁往蜀地,并在秦王嬴政十二年被赐死。
从文学的角度看,《吕氏春秋》的文章之简洁、论点之清晰、结构之完整,表现出秦代文风的特点,与战国纵横家文迥然有别。其中一些寓言及记载,很值得注意,如前引《慎大览·察今》刻舟寻剑的故事,也见于《百喻经》卷一之第十九喻。又如葛天氏之舞,也见于《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记载。
[1] 《史记·吕不韦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10页。
[2]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0页。
[3] 《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41页。
[4] 上引两说见许维遹集释,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附考》,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713页、第718—719页。
[5] 梁启超《书籍跋·浙江书局覆毕校本〈吕氏春秋〉》,《饮冰室合集》(第五册)之《饮冰室文集之四十四》(下),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9页。
[6] 以上两则并见许维遹集释,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92—393页、933—934页。
[7] 《孔丛子》,《续修四库全书》“子部·儒家类”,影印上海图书馆藏宋刻本,第932册,第715页。
[8] 许维遹集释,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76—677页。
[9] 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648页。
[10] 如汉高祖刘邦在秦二世三年入秦,秦二世被赵高所杀,意味着秦朝事实上的灭亡。翌年,刘邦即称汉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