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少女时期我所知道的爱》:男孩们

浪漫的爱情是世界上最重要、最激动人心的事情。

如果你真的成为大人,却不曾有这样的爱,那么你算白活了。就像我遇到的许多美术老师那样,她们被称呼为“小姐”而非“夫人”,头发卷曲而蓬松,戴着富有民族特色的首饰。

你可以和很多人谈情说爱,但最好不要超过十个人,这一点很重要。

如果我是一位居住在伦敦的单身女子,那我必定举止优雅,身材苗条,身着黑色长裙,喝马提尼(Martini)酒,只在新书发布会和展览会开幕式上与男人们邂逅。

真爱的标志是有两个男孩为了你大打出手——最好是出点血但又不至于上医院。如果我足够走运,总有一天也会有两个男孩肯为了我这么做。

在十七岁生日至十八岁生日之间成人是很重要的。当然了,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也没关系。

你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接吻,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那只是练习。

那种身材高大又有车的犹太男孩是最酷的。

那种年纪大一点的男孩是最好的,因为他们更成熟、更世故,而且他们的标准也没那么苛刻。

恋爱中的闺密是无趣的朋友,除非你自己也在谈恋爱,那你们就会聊得来。

如果你从不问及你闺密的男友,那她们最终会意识到你对这件事不感兴趣,然后就不再谈论他们了。

晚点结婚是明智之举——最好是在你们同居了一段时间之后,比如二十七岁左右。

法莉永远都不会和我喜欢上同一个男孩,因为她喜欢个头矮、厚脸皮的男孩,比如奈杰尔·哈曼;而我则喜欢有男子气概且充满神秘感的男孩,就像霸子(Busted)乐队里的查理·辛普森一样。这就是我们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的原因。

我这辈子最浪漫的时刻,是某年的情人节,我和劳伦在圣奥尔本斯那间怪异的酒吧里演唱。当时我正唱着《亲爱的,你应该早点到来》,乔·索耶坐在前排,闭眼聆听,早些时候我们谈论过杰夫·巴克利。总体而言,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能够完全理解我以及我心路历程的男孩。

我这辈子最尴尬的时刻莫过于我想亲吻山姆·利曼,而他却抽身躲开我,结果让我摔了大跟头。

我这辈子最伤心的时刻是威尔·杨[1]出柜的时候,当时我硬撑着,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而私下里我却一边哭一边烧掉了我在坚信礼[2]上收到的一个皮面笔记本,里面是有关我和他在一起生活的畅想。

男孩真的很喜欢你对他们说些粗鲁的话,如果你过于温顺,他们会觉得你很幼稚,很土气。

等我终于有了男朋友,其他的便都不重要了。

对一些人来说,代表青春的声音是他们和兄弟姐妹在花园里玩耍时的快乐尖叫;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他们心爱的自行车在丘陵和山谷中费力前行时发出的链条声。有些人会回忆起上学路上的鸟鸣声,或者操场上的笑声和脚踢足球的声音;而对我来说,青春的声音是美国在线(AOL)[3]拨号上网的声音。

那声音我至今都还记得,而且分毫不差。最初电话发出短促而尖细的哔哔声,接着是断断续续且不规则的杂音,表示连接过程进行到一半,之后的一个高音表示连接正在推进,随后是两声低沉刺耳的噪音,然后是一阵杂乱声。之后是片刻的安静,这表明你已经度过了最难熬的时段。“欢迎来到美国在线。”一个抚慰人心的声音说道(中间字母“O”的音调明显上扬)。那声音会接着说:“您有电子邮件。”在此期间,我会随着美国在线拨号上网的声音在房间里来回舞动,好让痛苦等待的时间更快地过去。我还借鉴了芭蕾舞里面的一些舞步,编排了一段舞蹈:在机器发出哔哔声时半蹲,在发出低沉的噪音时做一次猫跳。每天晚上放学回家我都会这么做,那是我生活的配乐,我的青春都是在网上度过的。

这里得稍微解释一下:我是在郊区长大的。对,这就是我要解释的;在我八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做了一个残酷的决定——从伊斯灵顿的地下公寓搬到斯坦莫尔的一所更大的房子里;这里是朱比利线的最后一站,也是北伦敦最偏远的地带。这里属于城市的边缘,只能成为乐趣的旁观者,而无法享受到派对的狂欢。

如果你在斯坦莫尔长大,那么你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这里离伦敦太远了,因此我不可能成为那些炫酷小孩中的一员,他们去内阁之声夜间派对,讲话都不发尾音[4],穿着酷酷的复古衣服(虽然是从柏金黑麦[5]的乐施会[6]买来的,但品质却出奇地好)。但我离奇尔特恩也同样遥远,因此不像那些面色红润、野性十足的乡村少年那样,穿着旧旧的渔夫毛衣,十三岁就会开父亲的雪铁龙,和亲戚家的孩子们一起在森林里散步。北伦敦郊区是身份认同的真空地带,就像装饰着每个家庭的米色毛绒地毯一样。这里没有艺术,没有文化,没有古老的建筑,没有公园,没有独立的商店或餐厅。但这里有高尔夫俱乐部、普雷佐餐厅的分店、私立学校、私人车道、环岛、零售公园以及带有玻璃屋顶的购物中心。这里的女人们看起来都一个模样,房子也大同小异,就连车都是同款,唯一的自我表现形式就是把钱花在那些同质化资产上——暖房、厨房扩建、内置卫星导航的车、全包式的马略卡岛假日游。除非你要打高尔夫球,挑染头发,或者参观大众汽车的展厅,否则这里绝没有什么可做的。

如果你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只有在你母亲有空的时候才能坐着她的大众高尔夫GTI到处逛逛,那情况就更是如此了。还好,我有个最好的朋友法莉,她骑自行车到我住的胡同只有三英里半的路程。

法莉一直有别于我生命中的其他人,过去是,现在也是。我们是十一岁时在学校认识的。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她一直与我完全相反。她肤色较深,而我则肤色白皙;她身材偏矮,而我则身材较高;她会事先计划和安排好每件事,而我则习惯将任何事情都拖到最后一刻;她喜欢秩序,而我则倾向于混乱;她喜欢规则,而我则讨厌规则;她缺乏自我意识,而我则认为连我的晨间吐司都重要到值得在社交媒体(三个不同的平台)上展示;她专注于当下,关注手头上的事务,而我却总是一半活在现实生活中,一半活在脑海中的幻想里。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很合拍。在1999年的一堂数学课上,法莉坐到了我身旁,这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了。

和法莉在一起的每一天,日程安排都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坐在电视机前,吃着成堆的百吉饼和薯片(尽管只有在父母外出时我们才会这样——因为郊区中产阶级的另一个特征是他们特别珍惜沙发,因此客厅是严禁吃东西的),看尼克国际儿童频道的美国青少年情景喜剧。在看完《姐妹》《天生一对》和《魔法少女莎琳娜》之后,我们就会转到音乐频道,呆呆地盯着电视屏幕,每隔十秒钟就会在音乐电视网、音乐与综合娱乐频道和VH1音乐频道之间切换,寻找“亚瑟小子”的某个音乐视频。当感到无聊的时候,我们就调回到尼克国际儿童频道的延时频道(节目会在一小时后重播),把一小时前看过的美国青少年情景喜剧的所有剧集再重看一遍。

莫里西(Morrissey)曾把他的青少年生活描述为“等一辆永远都不会来的公交车”,当你在一个感觉像米色候车室的地方长大时,这种感受只会更加深刻。我感到无聊、悲伤和孤独,有一种希望童年时光一去不复返的躁动情绪。然后,就像一位身着闪亮铠甲的英勇骑士一样,美国在线网络降临在我家的大型台式电脑上,随之而来的便是MSN即时聊天工具。

当我下载MSN聊天软件并开始添加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时——学校的朋友,朋友的朋友,附近学校里我从未见过的朋友——就像敲监狱牢房的墙,听到有人轻敲回应;就像在火星上发现了绿草地一样;就像打开收音机的旋钮,终于听到杂乱的噪声变成了人声。这让我逃离了郊区生活的沉闷,进入了丰富多彩的人生。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MSN不仅仅是我与朋友们保持联系的一种方式,它还像一个房间——这就是我对它的记忆。每天晚上和周末,我都要在这个“房间”里坐上几个小时,直到我的眼睛因为盯着屏幕太久而布满血丝。即使当我们离开郊区,或父母慷慨地带我和弟弟去法国度假时,我仍会每天进入这个“房间”。当我们到达一家新开的民宿时,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他们是否有可以上网的电脑——通常是昏暗地下室里的一台老旧的台式机——然后我会登录MSN,心安理得地霸着这台电脑,在上面聊几个小时,而一个情绪多变的法国少年则坐在我身后的扶手椅上等着轮到他。普罗旺斯的户外阳光普照,我的家人躺在泳池边看书,但我的父母知道,谈到MSN,跟我争论也没用。那是我的交友中心,是我的私人空间,是我唯一能称之为“自己的”东西。要我说的话,那是仅属于我的一片天地。

我的第一个电子邮件地址是munchkin_1_4@hotmail.com,这是我十二岁时在学校的IT房里注册的。我之所以选择“14”这个数字,是因为我认为我只会发两年的邮件,在此之后发邮件就会显得很幼稚;我给自己留出一段时间来享受这种新风尚和它的各种古怪之处,限期就是我的十四岁生日,到时这个邮件地址就会失去我赋予它的原本意义。我十四岁时才开始使用MSN,在那之前,我也会尝试使用willyoungisyum@hotmail.com这个邮件地址,来表达我对2002年《流行偶像》冠军[7]的热爱。也用过thespian_me@hotmail.com这个邮件地址,毕竟我当时在学校的巡演剧目《旋转木马》中扮演了斯诺先生,演技广受好评。

下载MSN时,我又重新启用了munchkin_1_4这个邮件地址,然后沉浸在其庞大的通信录中——包含其自注册以来所积累的所有学校朋友的联系方式,但至关重要的是,这里面还包括一些男孩。在那之前,除了我弟弟、小表弟、爸爸以及我爸爸的一两个板球球友,我一个男孩都不认识。说真的,那时我从未和一个男性在一起待过,但我的MSN里却充斥着男孩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头像,仿佛一群突然冒出来的幽灵;他们都是来自学校女孩们的“慈善捐赠”——女孩们会在周末和男孩们一起出去闲逛,然后慷慨地将男孩们的邮件地址传给学校里的其他人。这些男孩会在MSN上“巡回访问”,进入学校里每个女孩的联系人名单,每个人都有机会和他们聊上一聊。

这些男孩的来源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某个女孩母亲的教子,或者是和她一起长大,处于她生活外围的某个家庭朋友。这种男孩通常比我们大一两岁,又高又瘦,声音低沉。同样被划入这一类的还有某些女孩的邻居男生。第二类是某人的堂表亲或远房堂表亲。最后,也是最具异国情调的,是在家庭度假时认识的男孩。这种男孩简直是女孩们梦寐以求的圣杯[8],真的,因为他可能来自任何地方,甚至远到布罗姆利或梅登黑德,但你却可以在MSN上和他聊天,就好像他和你在同一个房间里一样。这是多么疯狂、多么浪漫的奇遇啊。

我迅速整理了一份通信录——里面汇集了这些“流浪男孩”的联系方式,并在联系人名单上给他们单独添加了一个标签“男孩们”。和他们聊天时,时间过得飞快,聊天的话题通常包括普通中等教育的选科,最喜欢的乐队,和异性相处时到底有多“亲近”(这往往是一部耗费大量精力的小说)。当然,我们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因为那时还没有照相手机或社交媒体资料,所以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看他们在MSN上的头像和自我介绍。有时我会不厌其烦地使用我妈妈的扫描仪,上传一张我在家庭聚餐或度假时的美照,然后用图片处理软件上的裁剪功能小心地剪掉我阿姨或爷爷,但很多时候我都嫌这样太麻烦了。

随着“虚拟男孩”闯入我们女生的世界,学校女生们之间接连上演起一系列新的冲突和戏剧性事件。关于谁和谁在聊天的流言蜚语不断地传开。女孩们会宣誓忠诚于素未谋面的男孩——在自己的用户名里加入男孩的名字,并在名字前后加上星星、爱心和下划线。有的女孩以为自己是某个男孩的唯一聊天对象,但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用户名却证明了这种想法的幼稚。有时,你从未见过的某个邻校女孩会加你,然后劈头盖脸地问你和她是否正在跟同一个男孩聊天。偶尔,你也会将本该发给某个男孩的消息错误地发给了自己的某个朋友,从而意外地暴露了你和这个男孩在MSN上的亲密关系(这总会成为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警世寓言),于是莎士比亚式的悲剧便接踵而至。

使用MSN还有一个复杂的潜规则:如果你和你喜欢的男孩都在线上,但他没有和你说话,那么吸引他注意的一个万全之策就是先退出,然后再次登录,这样他就会收到你再次上线的通知,然后重新想起你的存在。你希望这样能吸引他主动和你搭讪。如果你只想与某个特定的联系人聊天,那么你还可以通过隐身来避开其他人,并偷偷达成目的。其复杂程度堪比爱德华时代的求爱之舞,而我被爱冲昏了头脑,心甘情愿地参与其中。

这些长期联系很少会“变现”——线下见面,即使能见面,其结果也往往是令人失望甚至痛苦的。比如那个有着复合姓氏的马克斯——一个臭名昭著的MSN花花公子,以给女孩送卡西欧运动手表而闻名。法莉和他在线上聊了几个月,终于他答应某个周六的下午在布希的一家报馆外面见面。法莉到了那里,看了他一眼就紧张地躲到了一个垃圾箱后面。她看着他在电话亭里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打电话,但她就是无法鼓起勇气跟他面对面,最后跑回家。他们后来还是每天晚上在MSN上聊上几个小时。

我曾和两个线上男友见过面。第一次约在某购物中心,约会只持续了不到十五分钟,非常糟糕。第二次是和附近一所寄宿学校的男孩,我和他聊了将近一年才终于在斯坦莫尔的一家比萨快餐店迎来了初次约会。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们的关系时断时续,主要原因是他所在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过,我偶尔会去看他,涂着口红,提着一个手提包,里面装满了买给他的香烟,就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派去劳军的鲍勃·霍普[9]一样。他的宿舍没有网,所以没办法使用MSN,但我们每周会通过信件和长时间的电话来弥补这一缺憾,当我爸爸收到每月三位数的固话账单时,他绝望得就像老了几岁。

十五岁时,我开始谈恋爱,它比MSN聊天窗口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要费时费力。那年,我和劳伦成了朋友,她头发蓬乱,长着雀斑,淡褐色的眼睛画着眼线。我们小时候就在好莱坞露天剧场的生日派对上见过面,但最终是通过共同的朋友杰西熟稔起来的,当时我们在斯坦莫尔众多意大利连锁餐厅中的一家共进晚餐。我们之间建立默契之迅速,就像我在ITV2[10]频道上看过的爱情电影的桥段。我们聊到口干舌燥,不断帮彼此补充未说完的句子;我们笑得前仰后合,连桌子也跟着东倒西歪;杰西回家之后,我们待到餐厅打烊,然后在冷死人的天气里坐在冰冷的长凳上继续聊天。

她是个吉他手,想找一个歌手来组建乐队;我在霍克斯顿一个听众稀少的开放麦克风之夜[11]上演唱,刚好需要一个吉他手。第二天,我们开始在她妈妈的棚屋里排练歌曲——将《消逝的肯尼迪之家》这首歌改编成巴萨诺瓦式风格的版本。起先,我们乐队的名字叫“暴怒的潘克赫斯特”[12],后来我们莫名其妙地把它改成了“苏菲不会飞”。我们的第一场演出是在平纳的一家土耳其餐厅举行的,当时拥挤的餐厅里除了一位顾客,其余的人要么是我们的家人,要么是我们的校友。我们乐队的足迹遍布所有热门景点:里克曼斯沃思的某个剧院大厅、米尔希尔某家露头酒吧的废弃附属建筑、切尔滕纳姆郊外的一个板球馆。我们在没有警察的街头表演,在犹太教男孩成人礼上演唱,只要他们没赶我们走。

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开创MSN聊天内容的新用法。打从一开始认识,我们就发现对方也有这个习惯。开始用MSN后,我们都会把与男孩们的聊天记录复制粘贴到微软Word文档上,然后打印出来,放在活页夹里,以便在睡觉前阅读,就像看小说一样。我们自认为是千禧MSN世代初期的“布卢姆斯伯里二人组”[13]。

不过,就在我和劳伦的友谊逐渐加深的时候,我离开了郊区,进入了斯坦莫尔以北七十五英里处的一所男女同校的寄宿学校。MSN再也无法满足我对异性的好奇心了,我迫切想知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样子。我要的不只是情书上不断淡化的拉夫·劳伦蓝色香水的味道,以及MSN上新消息出现时的提示音。我上寄宿学校,就是为了去亲身了解并适应男孩们的存在。

(偷偷跟你说:感谢上帝,我这么做了。法莉在本来的女子学校读到六学级[14],从来没有和男孩在一起待过,她进大学时就像一头涉世未深的公牛冲进古董店。在新生周的第一天晚上,学校举办了一场“红绿灯派对”,单身的人被怂恿着穿上绿色的衣服,而有对象的人则穿上红色的衣服。我们多数人会觉得穿一件绿色T恤就算过关了,但法莉来到我们学生公寓的酒吧时,竟穿着绿色的紧身裤袜、绿色的鞋子、绿色的裙子,头发上扎着一个巨大的绿色蝴蝶结,甚至还喷了绿色的发胶。她还不如直接在额头上文上“我是一名女校生”。我非常庆幸自己在男女同校的寄宿学校里经过了两年的男女互动练习,否则,恐怕我自己也会在迎新周上大出洋相。)

但事实上,就读寄宿学校的这段时间让我发现,自己和大多数男孩完全没有共同之处。除了想亲他们,我对他们几乎毫无兴趣。再说,我想亲的那几个男孩都不想吻我,所以我还不如留在斯坦莫尔,最起码还能继续在丰富的想象力中享受那一出出梦幻的爱情连续剧。

我将自己对爱情的过高期望归咎于两件事:第一,我父母对于彼此的迷恋几乎到了令人尴尬的程度;第二是我在性格形成期所看过的那些电影。作为一个孩子,我对老音乐剧异常痴迷,从小就沉迷于吉恩·凯利和洛克·赫德森的电影,我一直期待男孩们也能表现出他们那样的优雅和魅力。但男女同校很快就扼杀了这个念头。以我的第一节政治课为例。我是班里十二个同学中仅有的两个女孩之一,我之前从来没有和这么多男孩坐在一个房间里。在老师向我解释什么是比例代表制的时候,那个长得最帅的男孩从桌子下面递给了我一张字条,而我已经得知他是个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他一年前已经离校的哥哥就是个情场老手,被戏称为“宙斯”)。信是折起来的,正面画着一颗心,让我误以为这是一封情书;我带着腼腆的微笑打开了信。然而,我一打开信件,就看到里面有一张怪兽的图片,上面的注释让我明白了这张图片的真正含义——这是《指环王》中的半兽人,下面还潦草地写着“你长得就像这头怪兽”。

法莉会在周末来看我,色眯眯地盯着几百个体型各异的男孩在街上闲逛,他们肩上背着运动包和曲棍球棒。我的好运让她诧异,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能坐在教堂里的长椅上,离男孩们很近。但我发现现实中的男孩子有些令人失望,他们不像我在那里遇到的女孩们那么有趣,也不像她们那么吸引人或友好。而且不知为什么,我与他们相处时从来就没能真正放松过。

到中学毕业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是MSN的虔诚信徒了。埃克塞特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开学,我便迅速投身大学生活中,而脸谱网(Facebook)也在同时间问世。脸谱网简直就是一个男孩的宝库,而且比之前更好的是,所有重要的信息都已经整理好,全部罗列在一个页面上。我会定期浏览同城大学生朋友的照片,碰到长相合我心意的就加为好友;很快我们就会在上面聊得火热,并计划在当周举行的夜店拼酒大赛或泡沫派对[15]上见面。我所在的大学位于德文郡的教堂城附近,要找到彼此并非难事。如果说MSN是一块空白的画布,我可以在上面随意描绘各种栩栩如生的幻想,那么脸谱网就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实用型约会工具。学生们用它来寻找下一个约会目标,安排好自己在下周四晚上的约会行程。

当我大学毕业回到伦敦时,我已经果断放弃了在脸谱网上给潜在的恋爱对象发消息的习惯——就像雅芳的代理商用咄咄逼人的口吻向潜在客户推销产品一样,转而培养出一种新的模式。我会通过朋友,或是在派对、聚会上结识男孩,索要他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然后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与他建立线上关系,这样持续数周,然后才约定和他再次线下见面。也许,这是我学会了解一个人的唯一方式,彼此之间有一定的距离,有充足的空间让我过滤并整理出要呈现的最好的自己——随口说出那些顶级笑话、名言妙语,或是确信会给对方留下印象深刻的歌曲,那些歌曲通常是劳伦发给我的。而作为回报,我也会给她发一些歌曲,好让她转发给她的笔友。她曾这样形容这种交易关系:我们以批发价向彼此买进一些好听的新歌,然后附带上自己的“情感价签”,再转发给各自的潜在对象。

这种形式的通信几乎总以失望告终。我开始意识到,第一次约会最好在线下进行,而非以书面形式,否则你想象中的这个人与他们真正的样子差距会越来越大。很多时候,我会在脑海中虚构一个人,就像写剧本一样塑造我们之间的化学反应,等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见面时,结果总是令人失望。事情的发展往往偏离我的想象,就好像我本以为他拿到了我写的剧本副本,而实际上他的经纪人却忘记将该副本递送给他,所以他的表演与我的期望值之间出现了巨大的落差,这让我十分沮丧。

任何一个在成长期一直被其他女孩包围的女生都会告诉你同一件事:你永远无法真正摆脱这样的想法——男孩是世界上最迷人、最有趣、最恶心、最奇怪的生物,他们和大脚野人一样危险和神秘。一般而言,这也意味着你一辈子都只会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毕竟,你怎么可能不这样呢?那么多年来,我就只是和法莉一起坐在墙头上,用我那厚厚的橡胶鞋底踢着墙砖,仰望天空,试图通过足够多的幻想,将注意力从数以百计的女孩们身上移开,她们穿着相同的制服,到处都是。如果你在女子学校上学,那你每天发挥的想象力和一个奥林匹克运动员所要做的训练一样多。当你借幻想来逃避现实的频率越来越高,你会惊诧于自己对于它的严重依赖程度。

我总以为自己对异性的痴迷,会随着我离开学校踏入社会而逐渐和缓,但我无法预料的是,即使快三十岁的时候,我仍然不晓得怎么跟他们相处,就像当年第一次登录MSN时那样。

男孩们是个人生课题,我花了十五年才破解。

注释

[1]译者注。威尔·杨(Will Young)是英国创作歌手,2002年参加选秀节目《流行偶像》(PopIdol)获得冠军,一个月后公开出柜。

[2]译者注。Confirmation,也称确认礼、坚振礼或堂会礼。基督教的一种仪式,孩子只有被施坚信礼后,才能成为教会正式教徒。

[3]译者注。美国在线为20世纪90年代非常著名的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公司,该公司在英国也有提供服务。

[4]译者注。不发尾音,这里的意思是不发单词末尾的字母“g”。例如,不发g音的人会说“what are you doin?”而不是说“what are you doing?”

[5]译者注。柏金黑麦,位于伦敦东南部,传统印象上属于治安比较差的一区,但因为消费程度较低,吸引了许多独立商店、文艺人士,成为新兴的热门地点。

[6]译者注。乐施会(Oxfam)是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发展和救援组织的联盟,它由十四个独立运作的乐施会成员组成。

[7]译者注。即前文提到的威尔·杨。

[8]译者注。圣杯(San-greal)是在公元33年,犹太历尼散月14日,也就是耶稣受难前的逾越节晚餐上,耶稣遣走加略人犹大后和十一个门徒所使用的一个葡萄酒杯子。这里比喻人人都希望得到的东西。

[9]译者注。鲍勃·霍普(Bob Hope,1903年5月29日—2003年7月27日),出生于英国,美国演员、主持人、制作人,代表作品《猫与金丝雀》等。

[10]译者注。ITV2是英国的一个免费电视频道,全天二十四小时播出。频道由独立电视公司的子公司ITV数字频道公司所有。

[11]是指一种文艺演出活动,通常在酒吧、咖啡馆或其他场所举行,鼓励任何人来表演自己的音乐、诗歌、喜剧或其他形式的作品。

[12]译者注。即20世纪初的英国政治家、女权运动代表埃米琳·潘克赫斯特(Emmeline Pankhurst),她是促使女性获得投票权的关键人物,作风激进。

[13]译者注。布卢姆斯伯里小组,20世纪初期英国文化界的一个知名团体,成员包括作家、艺术家、评论家等,以其前卫的思想和文化观念而著名。

[14]译者注。六年级,也常译为“预科”,是英国中学教育制度的最高等级,招收十六至十九岁,在GCE(通用教育证书)考试后想要继续升学的学生,类似专攻考大学的先修班。

[15]译者注。泡沫派对,是一种流行于欧美国家节日的时尚派对,现场数以万计的七彩泡沫将持续喷洒在人群身上,利用泡沫打造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泡沫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