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2017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报告
- 赵丽云 丁钢强 赵文华主编
- 10263字
- 2025-03-18 23:52:58
三、调查方法与内容
(一)调查对象
2015年调查对象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298个监测点和4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测点中抽中的样本住户常住人口。本次监测常住人口是指在调查前12个月内在监测地区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中国籍居民,但不包含居住在功能区中的居民,如工棚、军队、学生宿舍、养老院等。本次监测居民户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包括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如亲戚、保姆等其他人),户中至少有一名监测点常住居民。每个监测点调查户数至少为270户,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调查人数不少于612人。此外,每个监测点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至少30人的孕妇调查,孕早、中、晚期各10人。
2016—2017年调查对象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275个监测点(31个大城市、101个中小城市、99个普通农村和44个贫困农村),抽取当地0~17岁儿童青少年,并调查所抽中2岁以下儿童的母亲(乳母)。每个监测点至少调查0~5岁儿童280名,分为7个月龄组,0~5月龄、6~11月龄、12~23月龄、24~35月龄、36~47月龄、48~59月龄和60~71月龄组各40名,男女各半。每个监测点至少调查6~17岁儿童青少年280名,其中按一至六年级、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共10个班级,每个班级28人共计280人,男女各半。以所抽中2岁以下儿童的母亲作为乳母调查对象,每个监测点调查2岁以下儿童的母亲100名。
(二)抽样设计
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和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均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通过样本估计总体。由国家统计局应用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在我国农村和城市抽样框中,直接完成了样本县(市、区)和行政村(居委会、连)的抽样工作。再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项目工作组按照国家项目组制定的统一抽样原则完成样本户的抽样。
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以605个中国死因监测系统的监测县(区)为基础选择监测点。监测点选取尽量考虑地域和城乡等分层因素的分布均衡性以及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最终选取302个监测点。通过对粗出生率、粗死亡率、非农业人口比例、文盲率、15岁以下人口比例、65岁以上人口比例、抚养比、总人口和城镇化率在监测点和各省水平的差异性检验,认为各省监测点具有省级代表性。
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在保证监测样本的全国和四类地区(大城市、中小城市、普通农村和贫困农村)代表性的同时,兼顾经济有效、可行性原则以及既往全国监测的延续性。监测点选取尽量考虑地域和城乡等分层因素的分布均衡性以及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最终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确定275个监测点,结果将具有全国代表性和四类地区代表性。
2015年每个监测点抽取6个行政村(居委会、连)约270户612人,以及从所在监测点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不少于30人的孕妇调查作为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的最小样本量进行调查。2016—2017年每个监测点抽取4个居(村)委会,在其中抽取280名0~5岁儿童及100名被抽中的0~2岁儿童的母亲,224名6~14岁儿童青少年,另在每个监测点随机抽取1所高中内56名15~17岁青少年,作为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的最小样本量进行调查。
1.县(区)级行政单位分层及抽样框建立方法
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实施的调查将全国所有县(区)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区)分为四层:大城市、中小城市、普通农村、贫困农村。
大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省会城市的中心城区。
中小城市:
上述大城市中心城区之外的所有区、县级市。
普通农村:
指贫困农村以外的县。
贫困农村:
指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本层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确定的县、区中去掉县级市或区。
各层抽样单位在各省的分布见附录一。分层后,按国家行政区划代码排队建立县(区)级行政单位抽样框。
2.样本量确定
最小样本量计算公式为:

(1)0~5岁儿童所需最小样本量
1)本次调查以2013年0~5岁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8.1%作为确定样本大小的计算标识;
2)相对标准误差在10%以内,取r=10%,d=10%×8.1%,以保证0.8%的精确度;
3)置信区间取95%(双侧),即u=1.96,以保证准确度;
4)对地区(4个水平)、性别(2个水平)因素分层分析,共8层;
5)设计效率deff值取2.0。
综上,根据层数为8,并考虑无应答率10%,0~5岁儿童调查总样本量为:8 717×8÷ 90%=77 484,约7.7万人。
(2)6~17岁儿童所需最小样本量
1)本次调查以2012年6~17岁儿童青少年的超重率9.6%作为确定样本大小的计算标识;
2)相对标准误差控制在11%以内,取r=11%,d=11%×9.6%,以保证1.1%的精确度;
3)置信区间取95%(双侧),即u=1.96,以保证准确度;
4)分地区(4个水平)、性别(2个水平)因素分层分析,共8层;
5)设计效率deff值取3.0。
综上,根据层数为8,并考虑无应答率10%,6~17岁儿童青少年调查总样本量为:8 969× 8÷90%=79 724,约7.9万人。
(3)乳母所需最小样本量
1)本次调查以2013年乳母贫血率9.3%作为确定样本大小的计算标识;
2)相对标准误差在11%以内,取r=11%,d=11%×9.3%,以保证1.0%的精确度;
3)置信区间取95%(双侧),即u=1.96,以保证准确度;
4)分地区(4个水平)因素分层分析,共4层;
5)设计效率deff值取2.0。
综上,根据层数为4,并考虑无应答率10%,乳母调查总样本量为:6 192×4÷90%= 27 520人,约2.8万人。
(4)18岁及以上成人(包含孕妇)所需最小样本量
1)本次调查以2010年监测糖尿病患病率9.7%作为确定样本大小的计算标识;
2)相对标准误差控制在20%以内,取r=20%,d=20%×9.7%,以保证1.9%的精确度;
3)置信区间取95%(双侧),即u=1.96,以保证准确度;
4)分城乡2层(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县级市和县),地理分布按省分为31层,共62层;
5)设计效率deff值取3.0。
综上,根据层数为8,并考虑无应答率10%,6~17岁儿童青少年调查总样本量为:2 683×62÷90%=184 828,约18.5万人。此外,还应从所在监测点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不少于30人的孕妇调查。
(5)样本量分配
1)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共确定302个监测点,估计调查样本量为18.5万人,平均每个监测点需调查约612人,每个监测点拟调查户数平均为270户,每户拟调查人数平均为2.3人,根据城市每户平均2.5人,农村平均2.6人,满足最小样本量的要求。
2)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共确定275个监测点,估计调查样本量为18.15万人,平均每个监测点需调查约660人,每个监测点拟调查0~5月龄、6~11月龄、12~23月龄、24~35月龄、36~47月龄、48~59月龄和60~71月龄组各40名共计280人;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共10个班级,每班28人共计280人;被抽中2岁以下儿童的母亲100人,满足最小样本量的要求。
(6)监测点抽样方法
1)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按照城镇化率(高、低)、人口数(高、低)和死亡率(高、低)各分为8层,以605个中国死因监测系统的监测县(区)为基础选择监测点。
2)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在全国共抽取275个县(县级市、县级区)作为监测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4个地区分层交叉后,共计124小层,除去空缺(如东部9省市没有贫困县,或省会城市不足100万人因而不设中心城区层),并考虑个别地区工作条件等问题,全国共划分109个小层。监测点的选取尽量考虑地域和城乡等分层因素的分布均衡性以及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共抽取275个县(县级市、县级区)作为监测点。按照4类地区人口比例分配,包括大城市监测点31个,中小城市监测点101个,普通农村监测点99个,贫困农村监测点44个。通过对粗出生率、粗死亡率、非农业人口比例、文盲率、15岁以下人口比例、65岁以上人口比例、抚养比、总人口和城镇化率在监测点和全国水平的差异性检验,认为监测点具有城乡四层和全国代表性。
3.乡镇(街道、团)抽选方法
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中的乡镇(街道)级单位信息为基础建立乡镇(街道)抽样框。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每个监测点(全国302个监测点)采用人口规模排序的系统抽样,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团);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每个监测点(全国275个监测点),遵循城市抽取街道,农村抽取乡镇的原则,采用人口规模排序的系统抽样,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
4.行政村(居委会、连)抽选方法
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在每个监测点抽中的3个乡镇(街道、团)内,采用人口规模排序的系统抽样,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居委会、连),共抽取6个行政村(居委会、连)。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在每个监测点抽中的2个乡镇(街道)内,遵循城市抽取居委会,农村抽取村委会的原则,采用人口规模排序的系统抽样,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居委会),共抽取4个行政村(居委会)。
5.监测户抽选方法
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每个监测点在每个抽中的行政村(居委会、连)内,以不少于60户为规模将居民户划分为若干个村民/居民小组,并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个村民/居民小组。在每个抽中的村民/居民小组中,选取45户开展调查,其中20户作为膳食调查户,在膳食调查户中选取5户采集家庭食盐样品,并对这5户中的2个成年人(原则上1名男性和1名女性)采集24小时尿样。其余25户为非膳食调查户。
6.样本人群抽选方法(图1、图2)
(1)0~2岁儿童及乳母抽选方法:
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在抽中的村(居)委会中,随机抽取0~2岁儿童,确保每个村(居)委会0~5月龄、6~11月龄、12~23月龄、24~35月龄组中每组10名儿童。开展询问调查、体格测量和实验室检查。乳母则以监测点为单位,在抽中的儿童中,每个年龄段随机抽取6名儿童的母亲。
(2)3~5岁儿童抽选方法:
城市3~5岁儿童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从抽中的居委会内幼儿园中随机抽取1所,如抽中居委会内无幼儿园,则从邻近居委会内抽取幼儿园。从抽中幼儿园的大、中、小3个年级各抽1班,随机抽取选中班级儿童(排除非本居委会儿童以及非3~5岁儿童),保证每个居委会3~岁、4~岁和5~岁每个年龄组至少10名儿童,男女各半。
农村3~5岁儿童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在抽中的村委员会中随机抽取3~5岁儿童,确保每个村委会3~岁、4~岁和5~岁每个年龄组至少10名儿童,男女各半。
(3)6~14岁儿童青少年抽选方法:
为了达到方案要求的一岁一组、分性别的样本量,各监测点从实际出发的可操作方式是从学校中获得,抽样方法如下:
1)教育机构的抽选方法:
以监测点抽中的两个乡镇(街道)中全部小学和初中信息为基础,建立教育机构抽样框。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每个监测点抽取2所小学、2所初中;分配在每个乡镇(街道)则为各1所小学和1所初中。如抽中的乡镇(街道)没有小学或初中,则在邻近的乡镇(街道)中抽取。

图1 0~5岁儿童和乳母抽样过程

图2 6~17岁儿童青少年抽样过程
要求在监测点抽中的第一个乡镇(街道)完成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和初一年级的调查,在另一个乡镇(街道)完成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和初二年级的调查。
2)样本人群抽选方法:
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在抽中的学校的相应年级中,每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在该班级中随机抽取28名学生进行集中询问调查、医学体检和实验室检测(均采集血样和随机尿样);在抽中的28名学生中,进一步随机抽取8名学生额外完成入户膳食调查(连续3天家庭调味品称重调查、学生个体3天24小时膳食调查),但要满足规定的膳食调查样本量(按一岁一组,每组6名,男女各半)。
要求每个监测点至少调查6~14岁儿童青少年224名,每个年龄组(8组)各28名,男女各半。如果1个班级学生不能满足样本量要求,则在抽中的学校和年级中随机抽取并扩增到2个班级、3个班级。
(4)15~17岁青少年抽选方法:
为了达到方案要求的一岁一组、分性别的样本量,各监测点从实际出发的可操作方式是从学校来获得,抽样方法如下:
1)教育机构的抽选方法:
以监测点全部高中(包括职业高中、技校等)信息为基础,建立教育机构抽样框。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每个监测点抽取1所高中,完成高一和高二年级的调查。
2)样本人群抽选方法:
由省级疾控中心负责,在抽中的学校和相应年级中,每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在该班级中随机抽取28名学生进行集中询问调查、医学体检和实验室检测(均采集血样和随机尿样);在抽中的28名学生中,进一步随机抽取9名学生额外完成膳食调查(连续3天调味品称重调查、学生个体3天24小时膳食调查),但要满足规定的膳食调查样本量(按一岁一组,每组至少6名,男女各半)。
要求每个监测点至少调查15~17岁青少年56名,每个年龄组(2组)各28名,男女各半。如果1个班级学生不能满足样本量要求,则在抽中的学校和年级中随机抽取并扩增到2个班级、3个班级。
(5)18岁及以上成人(包含孕妇)抽选方法:
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每个监测点抽中的监测户中所有膳食调查户和非膳食调查户中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包含孕妇)为此次监测调查对象。若抽中的45户中完成个人调查的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不足102人,需从该村民/居民小组中补充相应的膳食调查户或非膳食调查户开展调查。此外,还应从所在监测点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不少于30人的孕妇调查,孕早、中、晚期各10人。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调查内容包括询问调查、医学体检、实验室检测和膳食调查四个部分。现场监测工作实施前通过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伦理委员会评审,并在抽取的被调查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进行监测工作。
1.2015年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
(1)询问调查:
询问调查采用社区、家庭、个人和孕妇四种调查问卷收集信息。社区问卷包括县(区)所辖区内人口、经济、社会、医疗卫生保健及慢性病防控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家庭问卷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和经济收入、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等。个人问卷包括主要慢性疾病的患病、控制情况及家族史、吸烟、饮酒、饮食习惯和身体活动状况等。孕妇问卷包括基本信息、怀孕分娩状况、饮食、身体活动、健康状况、吸烟和饮酒情况等内容。社区问卷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当地统计、卫生等部门采集信息。家庭、个人和孕妇问卷由调查员开展面对面询问调查方式采集信息。
(2)医学体检:
医学体检由调查员采用标准方法集中进行,所有18岁及以上调查对象测量身高、体重、腰围和血压,孕妇不测量腰围。身高测量采用金属立柱式身高计,精确度为0.1cm。体重测量采用电子体重秤,精确度为0.1kg。腰围测量采用腰围尺,精确到0.1cm。血压测量采用电子血压计,精确到1mmHg。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符合国家计量认证要求。测量方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人群健康监测人体测量方法》(WS/T 424—2013)的要求。
(3)实验室检测:
分为样品采集保存和样品测定两部分。采集所有18岁及以上调查对象的空腹静脉血8mL,检测血红蛋白、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抽取部分血样检测维生素A、维生素D、锌等微量营养素,并检测铁蛋白、C反应蛋白等。采集部分膳食调查户18岁及以上调查对象的尿液样本,检测尿碘。
采用氰化高铁法测定血红蛋白,采用己糖激酶法测定血糖,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糖化血红蛋白,采用胆固醇氧化酶法测定胆固醇,采用去游离甘油法测定甘油三酯,采用直接法测定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维生素A,采用酶联免疫法测定维生素D,采用免疫比浊法测定铁蛋白和C反应蛋白,采用质谱法测定锌等微量元素,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测定尿碘。
(4)膳食调查:
每个村(居)委会抽取45户家庭,其中20户作为膳食调查户,采用称重记账法记录3天内调查户中各种食用油、盐、味精等主要调味品消费情况;连续3天调查2岁及以上家庭成员24小时内膳食摄入情况,并记录营养素补充剂消费状况。另外,利用统一的食物频率调查问卷,收集膳食调查户、非膳食调查户中18岁及以上调查对象过去1年内各种食物消费频率及消费量。
2.2016—2017年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
(1)询问调查:
询问调查包括不同年龄人群的基本信息问卷、个人营养与健康状况问卷(0~2岁、3~5岁、小学生、中学生和乳母)、机构基本状况调查表(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和监测点社区基本信息收集。每个监测点(县/区)完成一份社区基本信息调查表,收集内容包括所辖区内人口、经济、社会及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由调查员按照要求,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当地统计、卫生等部门,进行询问和记录。所有询问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入户开展面对面询问调查。
(2)医学体检:
医学体检由调查员采用标准方法集中进行,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符合国家计量认证要求。测量方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人群健康监测人体测量方法》(WS/T 424—2013)标准要求。根据人群和年龄不同选择相应的测量项目(表1)。
表1 0~17岁儿童青少年和乳母医学体检项目

1)0~17岁儿童青少年根据年龄不同选择相应的测量项目
2岁以下儿童身长:
采用婴幼儿身长测量计,精确度为0.1cm。
2~17岁儿童青少年身高:
利用金属立柱式身高计测定,精确度为0.1cm。
0~17岁儿童青少年体重:
利用电子体重秤测定,精确度为0.05kg。
0~5岁儿童头围:
利用软尺测量头围,精确到0.1cm。
6~17岁儿童青少年腰围:
利用腰围尺测量腰围,精确到0.1cm。
3~17岁儿童青少年血压:
采用电子血压计(刻度范围0~300mmHg)测量血压,精确到1mmHg。采用与年龄相适合的袖带。
2)乳母测量身高、体重、腰围和血压
身高:
采用金属立柱式身高计测定,精确度为0.1cm。
体重:
利用电子体重秤测定,精确度为0.1kg。
腰围:
利用软尺测量腰围,精确到0.1cm。
血压:
采用电子血压计(刻度范围0~300mmHg)测量血压,精确到1mmHg。
(3)实验室检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项目组负责制订本项目实验室工作方案;各检测项目制订统一的检验方法,制订质量控制方案,制备质控品,对各省级集中检测实验室和各监测点现场工作实验室进行检测前期、检测过程中的质量考核,并指导各省级和监测点实验室按照项目的实验室检测技术要求完成检验工作。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项目组提出的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实验室工作组,并通过相关检测项目的质量考核;在国家项目组的指导下,组织完成本省各监测点收集生物样本的各项指标检测工作,以及数据整理、上传并向被调查对象反馈结果。如因目前实验室检测能力薄弱,无法按照项目实验室检测技术要求自行完成各项目检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与国家项目组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协商以委托方式进行检测。受托单位需要具备国家项目组提出的机构资质要求,并通过国家项目组提出的相关检测项目质量考核;并且,受托单位须同意接受国家项目组和省级疾控中心对其检测过程进行督查,并按项目技术要求修改检测流程。
生物样本的良好保存和运输是完成此次调查任务的关键。各监测点应确保将生物样本及时运到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并按要求将部分生物样本运送到国家项目组进行复检和长期保存。因此,需要安排4~6次的生物样本运送。
各组样本量及检测项目如下(表2)。
表2 各监测点各人群生物样本检测项目

1)0~5岁儿童:
对0~5岁儿童采集末梢血测定血红蛋白含量值,现场全血血红蛋白采用HemoCue仪测定。
2)6~17岁儿童青少年:
对6~17岁儿童青少年采集空腹静脉血样品6mL。检测全血血红蛋白、维生素A、维生素D、血清铁蛋白、血清锌等反映营养状况指标;血糖、血脂4项等常规生化指标。收集其随机尿8~10mL,检测尿钠、碘。
3)乳母:
抽取乳母空腹静脉血6mL,检测全血血红蛋白、维生素A、维生素D、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受体、C反应蛋白、锌、维生素B12、叶酸、血糖、血脂4项、白蛋白、总蛋白等常规生化指标。
(4)膳食调查:
每个监测点抽取部分样本完成0~2岁儿童配方奶和辅食摄入调查,以及3~5岁儿童、6~17岁儿童青少年、乳母的膳食调查。样本量见表3。
表3 各监测点0~5岁儿童及乳母调查样本量

1)0~5岁儿童和乳母:
在每个监测点,0~5岁儿童和乳母分为膳食调查、非膳食调查两组。
① 膳食调查组:
每个监测点至少42名0~5岁样本需完成入户(园)调查。2岁以下儿童和乳母对全家实施连续3天家庭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调查;同时对调查儿童和乳母进行连续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2个工作日和1个休息日)。2~5岁儿童:需完成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2个工作日和1个休息日)。其中城市3~5岁儿童的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要求2个工作日在幼儿园和1个休息日在家。
② 非膳食调查组:
抽中儿童中除膳食调查组外,所有0~2岁儿童完成婴幼儿喂养状况调查,3~5岁儿童完成过去一周食物频率调查,乳母完成过去1个月食物频率调查。
对儿童和乳母进行膳食调查的方法如下:
家庭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采用称重记录法调查家庭3天各种食用油、盐、味精等主要调味品的消费量。
连续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通过询问乳母,了解和记录2岁以下儿童和乳母在连续3个24小时(2个工作日和1个休息日)内在家、在外进食的所有食物。
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通过询问了解并记录2~5岁儿童3个24小时(2个工作日和1个休息日)内在家(或幼儿园)和在外进食的所有食物。这3天可以不连续。
食物频率调查:通过统一问卷收集3~5岁儿童和乳母过去一段时间食物摄入情况。
2)6~17岁儿童青少年:
当前我国城市、农村地区存在完全小学或中学、不完全小学或中学、九年制学校、规模办学等各种形式,鉴于城乡学生就学、就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6~17岁儿童青少年的膳食调查必须兼顾走读生和寄宿生,需根据每个监测点抽中的班级中(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参与调查的学生是走读或寄宿来实施不同的膳食调查方式(表4)。
表4 每个监测点6~17岁儿童青少年膳食调查组的方法选择

本监测中,走读生是指每天回家并以在家就餐为主的学生;寄宿生是指在学校住宿并以在学校集体就餐为主的学生。如果走读生和寄宿生的三餐有极端特殊情况(例如抽中的学生是走读生但每天都在学校食堂就餐,或抽中的学校有多个食堂,或寄宿生在学校的饮食均为营养餐企业供餐等),监测点在摸底之后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国家项目组,从而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膳食调查方式。
走读生:
如果抽中的某班级学生全是走读生,分为膳食调查、非膳食调查两组,每个年龄组需要完成的膳食调查人数见表5。
① 膳食调查组:以住户为单位,以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家实施连续3天家庭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调查,记录家庭同进餐者的就餐人次;同时只对抽中的学生进行连续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2个上学日和1个休息日)。
② 非膳食调查组:膳食调查组的学生确定后,其余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调查现场,以集中调查的方式完成一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
寄宿生:
如果抽中的某班级学生全是寄宿生,在学校食堂吃饭,属于集体用餐。也分为膳食调查、非膳食调查两组,每个年龄组需要完成的膳食调查人数见表5。
① 膳食调查组:以学校为单位,需完成3天学校食堂的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在食堂就餐的全部学生和教职员工就餐人次登记;同时对班级中抽中的学生进行连续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2个上学日和1个休息日)。
如果该学校只有一个食堂,则完成这个食堂3天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并按照年级和性别统计在这个食堂就餐的全校师生早、中、晚餐的用餐人次数;如果该学校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食堂,则需要完成所有食堂的3天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并按照年级和性别统计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全校师生的早、中、晚餐的用餐人次数。
表5 各监测点6~17岁儿童青少年各年级调查人数(从班级获得)

② 非膳食调查组:膳食调查组的学生确定后,其余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调查现场,以集中调查的方式完成一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
走读生和寄宿生混合:
如果抽中的某班级学生有走读生同时也有寄宿生,这种情况建议以哪类学生为最多数来选择入户还是入校食堂称重。每个年龄组需要完成的膳食调查人数参见表5。不论是按走读生或寄宿生,都要同“走读生”“寄宿生”一样,按照一岁一组样本要求,分膳食调查组和非膳食调查组来实施相应调查。
① 膳食调查组:完成相应的3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
② 非膳食调查组:以集中调查方式完成一天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
对6~17岁儿童青少年进行膳食调查的方法如下:
家庭(或学校食堂)食用油和调味品称重:
采用称重记录法调查家庭(或学校食堂)3天各种食用油、盐、味精等主要调味品的消费量。
24小时膳食回顾调查:
不管走读还是寄宿,只需询问抽中的6~17岁儿童青少年,了解和记录在连续3个24小时内在家(或学校食堂)、在外进食的所有食物,包括主食、副食、零食、水果、饮料等。如果走读生每天在学校吃饭,调查员要提前叮嘱学生、家长或老师记录所有的食物;对膳食调查组的学生要求连续询问填写3天24小时膳食情况;对非膳食调查组只询问调查一天24小时膳食情况。对抽中的寄宿生也要连续询问填写3天24小时膳食情况,包括在校、周末回家、在外进食的所有食物,包括主食、副食、零食、水果、饮料等;也需要老师、家长的配合;对膳食调查组的学生要求连续询问填写3天24小时膳食情况;对非膳食调查组只询问调查一天24小时膳食情况。
食物频率调查:
采用统一问卷(包含在个人营养与健康问卷中),收集6~17岁儿童青少年过去1个月内各种食物消费情况、频率及消费量。
特别注意:
膳食调查组不要放在暑假期间实施;调查期间住户内的非在学(不上学的)儿童青少年也酌情考虑在内。6~17岁儿童青少年的膳食调查需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进行面对面询问,年龄小者可以由调查员询问家长和老师;年龄大者则由调查员询问儿童青少年本人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