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金融“走出去”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

中国金融“走出去”发展历程最早可以追溯到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设立的中国银行。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通过促进中国国际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最早在海外拓展金融业务的中国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无疑在“走出去”方面具有良好的先发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商业银行国际化运营经验。自1929年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立中国金融业第一家海外分行以来,截止到2016年末已经覆盖50个国家和地区,包含1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金融机构在海外逐步拓展业务,工、农、建、交等大型银行也相继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

一、发展历程

纵观历史进程,中国金融“走出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步尝试阶段(1929—2003年),只有少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国际贸易、外汇交易等领域尝试开拓业务,开拓方式以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主;第二阶段为逐步展开阶段(2004—2008年),中国加入WTO之后,逐步扩大金融改革开放,部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有实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以并购方式实现海外业务的有效扩张,循序渐进地建立区域性国际网络;第三阶段为全面推动阶段(2009年至今),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加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以金融业务为推动力的“走出去”,不局限于现有机构布局,谋求以融资服务带动海外分支机构设立。这三大阶段的划分,不单纯以银行业等的海外分支机构设立数量为标准,更多从海外金融业务总量和金融并购交易活动数量等具有实质性业务促进因素的角度出发加以区分。同时,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金融“走出去”进入加速阶段,这既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下出现的一次潜在重大战略机遇,也是中国金融业在全球影响力出现重大转折性变化的时期。

表1-1 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主要海外并购案例

续表

数据来源:Thomson,互联网公开资料,以公开宣布时间为准。

表1-2 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海外业务情况比较

注:a.营业性机构684家,非营业性机构289家。b.为抵销调整后的总资产。c.海外商业银行类经营性机构(除建银国际和海外代表处)的总资产。d.由于资本市场波动,建设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在上市交易类股权投资方面的估值出现亏损,单纯海外商业银行类经营性机构的税前利润仍在21亿元左右。e.境外银行业分支机构13家,附属公司境外分支机构69家。鉴于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及其年报数据的可得性,其海外资产规模和海外税前利润分别用海外业务的本外币贷款余额和对外交易收入(即从集团外获取的交易收入,包括对外交易利息净收入以及对外交易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替代;在海外分支机构设立方面,国家开发银行采取了不同于以设立机构为业务开展前提的商业模式,所以数据方面与其他商业银行有所不同。

数据来源:各金融机构相关年度年报。

① 2013年,中国银行首次向全球发布《中国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白皮书(2013年)》和“中国银行跨境人民币指数”(BOC Cross-border RMB Index,CRI),成为首家独立编制和发布人民币国际化相关白皮书和指数的中资金融机构。

二、发展现状

中国在全面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同时,通过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扩大直接融资市场和建立分业监管架构等金融改革开放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整个银行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显著提高。根据银监会2011年年报、2012年年报、2016年年报显示,近十多年来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境外机构布局建设,构建与中国经济全球化相匹配的全球服务网络。截至2012年底,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设立7家海外机构,参股2家境外机构;5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120家(分行级)海外机构,收购(或)参股10多家境外机构;8家中小商业银行设立16家(分行级)海外机构,2家中小商业银行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全部16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海外共设立1050家分支机构,覆盖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49个国家和地区。到2016年末,共有22家中资银行在海外6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353家分支机构,其中一级分支机构229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走出去”破题,1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在境外设立专业子公司。二是通过海外公开上市,增加资本补充渠道,加快国际接轨步伐。截至2012年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在中国香港公开上市。三是加强业务联动,建立总行、境内外分支机构、海外代理行相互联动、相互支撑的立体交叉服务网络,拓展服务覆盖范围。

中资银行正通过自设机构、投资并购和依托合作伙伴等方式,在全球拓宽业务领域,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根据德勤中国的统计,2002—2011年,中资银行总计完成了38项海外并购,总金额为201.6亿美元。除了在营业机构和资产方面进行海外扩张,中资银行的资本结构也逐步国际化。除16家中资银行完成国内资本市场公开上市外,过去十年中,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10家银行成功在中国香港募集资金4339亿港元,占所有银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量的57.4%。此外,自2007年至2011年12月中旬,中资银行共发行债券1954亿美元,其中22.6%是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等境外市场发行的。

三、发展趋势

当代社会金融发展日益深化,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代表,已经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舞台上的重要成员,在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时期,中国金融业“走出去”任重而道远,但前景一片光明。201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八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32号),明确指出要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主要包括适度加快金融市场开放、扩大人民币对外使用和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国际化三大方面的内容。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并购等多种渠道,到境外开展业务,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金融服务支撑;支持国内大银行在提升对内金融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金融运作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适时引导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到境外开展国际业务。由此可见,政府首次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国际化,激励中国金融业“走出去”,稳步实现跨国化经营,是根据中国当前经济金融发展新阶段、国际金融危机大变局和全球化浪潮新趋势,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从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国际化发展总体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展望未来,根据中央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中国金融在“走出去”过程中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发挥作用:

(一)深化双边及多边的经济合作

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在各领域的经贸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双边及多边合作;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以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为宗旨,促进共同发展繁荣;积极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与层级。

(二)参与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建设

主动推进国际经济体系结构调整,利用各类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不断深化国际金融体系改革,通过多边金融合作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修订制定,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

(三)与合作国共享开发建设成果

加强与主要新兴经济体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力争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民生福利性项目、社会公共设施、自主发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经济和技术援助;加快协助推动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尤其是战略新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

(四)以支持企业“走出去”为己任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深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支持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

(五)加强宏观战略研究与项目评审

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维护中国海外资产权益;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结合金融要素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防范“走出去”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的各类风险,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