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传统政治体制中的皇权与相权关系
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一直缺乏西方语境下的民意机构,三权体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未曾建立,而西方的三权体制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所以,对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分析是不可以沿用三权分立体制的思路的。但我们注意到,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尽管缺乏民意机构,却存在另外两种权力形态,即皇权和相权,皇权和相权构成了中国古代的二元权力结构。过去,我们常常将两者不加区分地混合在一起,其实不然,二者是相对独立存在的系统,应该将两者区分开来。因为,“官僚制度本身要求客观而普遍的法度。……中国传统的官僚制度无论在中央或在地方的行政制度方面,都表现着高度的理性成分”[23],尽管它会受到来自于皇权或地方的干扰,尽管一切官僚系统都是当作专制政体的配合物。[24]
在传统政治体制中,存在一对特殊的关系,即皇权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与之相伴的是皇权和相权,两者紧密相连又相互矛盾,是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的两条主线,它们共同构成了传统中国的制度结构。但两者从来都不是平行的,是上下有别的:皇权是绝对的、最后的;相权则是滋生的。诚如王亚南所言,至高无上的帝王凭借自己的政治经济权力扮演为中国官僚的大头目,支配各种各样的官僚、士大夫,而“官僚、士大夫假托圣人之言,创立朝仪,制作律令,帮同把大皇帝的绝对支配力建树起来,他们就好像围绕在鲨鱼周围的小鱼,靠着鲨鱼的分泌物而生活一样,这绝对支配权力愈神圣、愈牢固,他们讬庇它、依傍它而保持的小皇帝的地位,也就愈不可侵犯和动摇了”[25]。
虽然皇权是绝对的、最后的,但并非无所拘束而随心所欲。皇权的行使所遇到的阻力除了汉儒的“天”、宋儒的“理”及君权本身形成的传统外,还有来自于传统政治体制中的官僚制度。余英时认为,相权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中的枢纽,“单从相权的角度看,我们所见到的是君权压抑相权,是君主不让宰相拥有客观化、制度化的地位和权力。但从君权一方面着眼,相权托身所在的官僚制度也始终构成君主贯彻他个人意志的一重阻碍”[26]。在传统政治体制中,皇权的扩张不能无限制地侵夺相权。官僚政治不仅仅是专制主义的附属物,它还具有自身的运作逻辑,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治理系统。这样,就在皇帝之外形成一个根据皇帝意志建立,但又独立于皇帝的政府机构来实施对全国的统治。这样,权力的二元结构就不可避免。有学者说:“现代民主国家的政府,固然要受到限制,就是过去的专制的帝王,又何尝不受限制。上焉者臣工的进画忠谏,下焉者人民的反抗暴动,以及灾异祥瑞的天象,人君或为表现其虚怀纳谏的雅量,或为基于保持权位的心理,在某种情形下,无不可以对其作为或企图,发生一种抑制的作用。如此说来,则限制之于政府,似无专制与民主之分。”[27]当然,“君主专制时代,是对领袖人物、特别是对第一领袖人物制约力量最弱的时代”[28]。有史料记载:“(唐)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于中书省。记曰:政事堂者,君不可枉道于天,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太宗之讳)。此堂得以议之。臣不可悖道于君,逆道于仁,黩道于货,乱道于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29]这个记载说明君主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表明初唐以来已形成这样一种政治传统,即宰相(政事堂)有“议”君的权力,且制度化了,但政事堂并不可“易”君,但“议”君之权见诸明文。根据唐代的三省职权之划分,我们可以看到,唐代设计出的这种君逸臣劳的宰相制度,既能够保证政府对全国政务的处理,又抑制了相权的过分膨胀,它在皇权与相权之间做到了平衡。传统中国政治的制度结构决定了古代的皇权既限制相权而又离不开相权。初唐这种三省制下的集体相权不仅超过了汉代,也是宋代以后所不可比的。宋朝建立后,社会上再没有足以威胁皇权的势力了,皇权的绝对化愈演愈烈,与之相应,相权则是日益衰落,宰相不仅失去了财权和兵权,甚至连人事权也被剥夺了。宋代一切大权可谓集于皇帝一身。到了明洪武废除宰相也就水到渠成了,君主专制的本质是不能使大权旁落。
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皇权与相权之间存在着相互摩擦、矛盾、调整的关系。当官僚制度的相权不符合“君尊臣卑”的要求时,君主便要对官僚制度及其下的相权进行一次重大调整。从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制度结构来看,专制主义的性质和官僚帝国的制度逻辑,再加上皇权与相权互相扶持和一些交叉,共同决定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皇帝居于权力的最高峰,是国家的唯一领袖,而实际上的行政权力则掌握在宰相手中。宰相居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是政府的领袖,是皇帝的股肱,辅佐皇帝治理国政。一方面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另一方面宰相是事实上的政府首脑,这种双权力中心的政治格局必然会产生权力与权力的争夺。如何处理同宰相之间的关系,成为历代君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君主专权,则宰相无能;宰相专权,则君主懦弱,则会威胁到皇权。同时,君权和相权之间的平衡,也是确保决策正确的重要手段。从中国古代政治史来看,皇权与相权的斗争一直存在于古代中国,直到明初废除宰相,专制主义没有丝毫限制了,皇权与相权的斗争几乎停止了。
从上述可知,在中国古代社会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的制度结构中,皇权与相权是紧密相连而矛盾的。专制主义决定了至高无上的皇权无时无刻不在无限地扩张,而官僚政治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保证了专制主义的权威;作为官僚政治运作机制的核心,宰相在整个政治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传统政治体制中,皇权与相权始终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矛盾和冲突,通过这种矛盾和冲突实现二元权力结构的平衡。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一方迟早会消灭另一方。其结果要么是朝代的更迭,要么是专制主义的极度扩张。明朝皇权充分发展和扩张,空前强化的专制主义,致使宰相被废除和官僚政治被置于皇权的绝对控制之下,致使官僚体系与皇权之间的平衡被打破,从而使传统官僚政治发生畸变。废除宰相,代之以内阁,专制主义政治空前强化。
李俊在《中国的宰相制度》中指出:“中国宰相制度,代不相同,然相因而变,有其趋势,亦有其法则。趋势为何?时代愈前,相权愈重;时代愈后,相权愈轻。法则为何?君主近臣,代起执政,品位既高,退居闲曹是也。”[30]这揭示了传统政治体制中皇权和相权关系的演变趋势,表明皇权在不断扩大,相权日益削弱。
“皇权扩大在制度史上的含义便是破坏了官僚制度的自主性和客观性。而相权从低落到消失则适成为这种发展的一个最清楚的指标。官僚制度瘫痪于皇权的巨大压力之下,政治还能走上合理的轨道吗?”[31]空前强化的专制主义制度不仅和正在兴起的西方资本主义相形见绌,也使中华帝国在17世纪以后开始走向衰落。在19世纪以后,中华帝国开始遭受西方列强的入侵、掠夺与凌辱,中国的政治制度也即将面临一次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