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方高校产学研合作的政策环境

从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发展历程来看,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内涵是随着产学研合作的不断发展而丰富的。本书对产学研合作政策的界定是:为了鼓励和促进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以技术合约为基础,根据各自优势分担技术创新不同阶段所需投入的资源,合作进行技术创新而制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命令、会议决议、计划规划和策略方案的总和。蔡嘉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演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一 演变: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历史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进行了双重改革,政府越来越重视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相关的政策与法规也开始从后台走向前台,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是一个与我国从计划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并行的过程,也是一个形成体现中国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政策和法规体系的过程。

(一)1985—1998年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探索诞生期

我国产学研合作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但真正全国范围内的产学研工作始于1992年由经贸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了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早期探索(见表2-1),这时产学研合作的概念还没有明确提出,有关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内容基本上都是简单提及,更没有规定产学研合作各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地位、合作的方式、合作的利益分配等具体内容。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主张调整科学技术系统的组织结构,强化企业的技术吸收和开发能力,并提出促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开拓技术市场的做法。科技体制改革为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联合指明了方向,并激活了民间开展产学研活动的热情和活力,迈出了探索产学研合作的第一步。1987年提出的“863”计划选择生物、航天、信息、能源和新材料等作为研发重点,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研发基地,力争在我国有优势的领域有所突破,为新时期的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这些政策激励之下,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始改变原来的计划管理模式,产学研主体相互分离的状况得到改善,产学研合作在社会层面上的摸索随之出现。在这个摸索的过程中,产学研各方开始探求多种合作的方式,比如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这些都推动了科研成果的市场化与商品化。

表2-1 1985—1998年产学研合作相关政策

资料来源:蔡嘉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演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1992年,“产学研合作”这一概念正式诞生,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发展有了质的飞跃。1992年,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成为中央政府第一次对产学研活动的专门性政策。除了该工程外,随后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计划以“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联合”为首要原则。《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关于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参见表2-1)均对产学研合作进行了相关规定和指导,为产学研合作发展走上健康有序的道路提供了政策环境。同时,《科学技术进步法》对产学研合作的相关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鼓励产学研之间的联合和协作。

总之,这一阶段是产学研合作的探索产生时期,关于产学研合作的相关专门性政策的出台使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体系有了质的飞跃,在法律、财政税收等方面对产学研合作的相关规定意味着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政策开始走向全面化和系统化。但是,在这一时期内关于技术创新主体的归属一直存在争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关系也不明确,科研机构企业化、教育产业化、企业自办研究机构是这一探索时期的特点。不管怎样,在相关政策思想的引导之下,产学研合作逐步受到各界重视,为后续阶段的发展做好了准备。

(二)1999—2005年产学研合作政策的缓慢发展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在我国技术创新中的作用逐步增强,并朝着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目标发展。在这一时期,促进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创新主体,形成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推动产学研合作政策的主线(见表2-2)。同时,关于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法规不断增加,《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对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一些具体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规定》明确了要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具体税收优惠规定;《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做了具体的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还对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提供了奖励性的支持。

表2-2 1999—2005年产学研合作相关政策

资料来源:蔡嘉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演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在这一发展阶段,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各类政策形成更为全面的体系,其重心逐步从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产学研的有效合作机制转向如何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转变。为了引导智力、财力、物力流向发展前景广阔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政府强化了对借助大学科技园等集中创新中心的合作项目的政策保障,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以多样化的模式实现与企业的积极合作,走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道路。

(三)2006年至今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快速发展期

这一时期是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推广时期,“十一五”期间国家出台的政策数量大大增加,而且政策的主线就是推动自主创新的产学研合作(见表2-3)。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体系;这次会议上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提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是推进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渠道。《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也强调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合作新机制建立的重要性,并提出要研究制定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优惠政策。2005年,广东省与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选择广东省作为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先行示范区,联合推动省部产学研合作,探索产学研合作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广东的新模式。2006年,技术创新工程开始实施,旨在通过自主创新的产学研合作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这种产学研合作形式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能够有效组织和配置各个成员单位的优势资源,并克服以往合作中存在的短期化和单一化等问题。2011年,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启动,该计划意在推动高校与高校、与科研院所、与企业、与区域发展、与国际合作的深度融合,促进产学研合作层次的提升。

表2-3 2006—2012年产学研合作相关政策

资料来源:蔡嘉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的演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

这一时期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多种方式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体系以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进程。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产学研合作政策目标有了层次上的提升,政策重心则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移,其重点也由经济目标向兼顾社会目标迈进,这和我国政府发展观的转变是同步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保障与支持系统由行政性主导向社会化参与转变,产学研资金投入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产学研合作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并由点到面全面铺开,例如广东省与教育部开展的省部产学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