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

亚当参军后,塞勒斯搬到华盛顿,查尔斯独自住在农场。他吹嘘着要找个老婆,可他并没有按常规程序着手去做这件事,比如先认识女孩、带她们参加舞会、在美德或其他方面考察她们,最后再无力地滑入婚姻的深渊。这些他都没有做,原因在于,查尔斯在女孩面前特别胆怯。跟很多害羞的男人一样,他在不知姓名的妓女身上满足着自己的正常需求。害羞的男人找妓女是很安全的。提前付过钱的妓女成了商品,害羞的男人可以跟她一起找乐子,甚至粗暴地对待她,绝不会有让他们心惊胆战的遭拒绝的可怕后果。

安排的方式很简单,也足够隐秘。小酒馆的老板在顶楼留了三个房间,以两个星期为限,租给姑娘们临时居住。两周结束后,会有新的一批姑娘取而代之。小酒馆老板哈勒姆先生并不插手。他甚至可以近乎诚实地说,他对此事一无所知。他只是对这三个房间收取了普通租金五倍的房租。指派、招募、调动、管理和剥削这些姑娘的是一个名叫爱德华兹的皮条客,他住在波士顿。他的姑娘们缓缓巡回在小镇之间,从不在任何地方停留两周以上。这是个极实用的系统。姑娘们在镇上的时间不长,不足以引起居民或警察的议论。她们基本上都待在房间里,避开了各种公共场合。她们不能喝酒,不能吵闹,不能爱上任何人,否则就要挨打。有人会把饭菜送到她们房间,替她们仔细筛选客户——喝醉酒的人不能上楼找她们。每隔六个月,姑娘们就有一个月假期,可以喝得酩酊大醉,随意撒泼。但在工作时,有哪个姑娘不遵守规矩,爱德华兹先生就会亲手扒光她的衣服,堵住她的嘴巴,用马鞭把她抽得只剩一口气。如若她敢再犯,就会被送进监狱,罪名是流浪和公开卖淫。

两周轮换制还有另一个好处——这些姑娘中有不少是有病的,等她将疾病传染给顾客之时,她本人往往已经离开。顾客便找不到发火的对象了。哈勒姆先生自然不知情,爱德华兹先生也从未在公共场合以皮条客身份亮过相。这套轮换机制确实很巧妙。

姑娘们大都是相似的——高大、健康、懒惰、无趣。男人很难分辨出是否换了人。查尔斯·特拉斯克养成了每两周至少去一次小酒馆的习惯,他悄悄爬到顶楼,速战速决,完事后回到酒吧,喝得微醺。

特拉斯克家从来没什么欢乐的气氛,但只有查尔斯一个人住在这儿时,它开始显现出令人悲哀的衰败迹象。蕾丝窗帘变成了灰色,地板虽然扫过,但仍黏糊而潮湿。厨房是涂过生漆的——但墙壁、窗户和天花板上全是煎锅里溅出的油渍。

曾经住在这里的主妇们不停地擦洗,每年进行两次彻底清洁,这才没有积灰。查尔斯只是扫扫而已。他床上不铺床单,直接睡在毯子里。打扫压根没人看的房子有什么用?只有在他要去小酒馆的晚上,他才会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

查尔斯养成了不安分的性格,天一亮就出门。因为孤独,所以他在农场上全力以赴地干活,干完活回家,狼吞虎咽地吃下各种油炸食物,然后上床,在随之而来的困顿中沉沉睡去。

他阴沉的脸上挂着总是独处的人特有的严肃呆滞的表情。比起母亲和父亲,他更想念他的哥哥。在他相当不准确的记忆中,他记得在亚当离家前他们过得很开心,他想要那样的日子再回来。

这些年来,他从不生病,当然,除了当时人人皆有的慢性消化不良,现在这个病在自己做饭、自己吃饭的独居男人中也很普遍。为了治病,他用了一种叫作“乔治老爹生命圣水”的强力清肠剂。

独居生活第三年,他发生过一次意外。当时,他正挖着大石块,用滑板把它们运到石墙边。有一块巨大的岩石不好移动。查尔斯用长长的铁棍去撬,岩石一遍又一遍地翘起来又滚回去。突然,他就失控了,脸上浮现出一点笑容,在怒火中与岩石默默搏斗起来,仿佛它是个人。他将铁棍深深插进岩石后面,将全身重量压了下去。铁棍一滑,上端砸到他的额头。他不省人事地在田里躺了好久才翻过身,半瞎着眼睛,跌跌撞撞地走回屋。他的前额从发际线到眉毛之间出现了一道长长的红肿伤口。由于感染流脓,他头上缠了几星期绷带,但他并不担心。那时候,大家都认为化脓是好事,说明伤口在正常愈合。等到伤口真的愈合后,查尔斯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皱巴巴的长长的伤疤,大部分人的伤疤都比周围皮肤的颜色浅,可查尔斯的伤疤却是深棕色的。也许是因为铁棍上的铁锈嵌进了皮肤里吧,那道疤就像文身一样。

查尔斯没有担心伤口,却很担心伤疤。它看起来就像额头上一道长长的指印。他经常对着炉子边的小镜子看它。他把头发往下梳到额头,尽量遮住它。他为这道伤疤感到羞耻;他痛恨这道疤。一有人看着它,他就坐立难安,任何人问起它,他都怒火中烧。在给哥哥的信里,他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它看起来,”他是这样写的,“就像有人把我当奶牛烙了个烙印。这该死的东西颜色越来越深。等你回家时,它只怕已经是黑色的了。我只需要再来一道相反方向的疤,就跟圣灰星期三仪式[1]上的天主教徒一个样了。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让我这么烦。我还有好多别的疤。可这个疤就是让我看起来像被打了烙印一样。我到镇上,比如去小酒馆的时候,哎呀,大家老是盯着它看。他们以为我听不到,其实我听到他们的议论了。我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好奇,搞得我压根不想去镇上了。”

2

一八八五年,亚当退伍,他开始用逃票搭车的方式踏上归途。他的外表几乎没有变化,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军容军姿。一般的骑兵不是这样的。实际上,有些部队甚至以邋遢的军容为傲。

亚当感觉自己在梦游。要离开任何一种根深蒂固的规律生活都是很难的,哪怕你很痛恨它。早晨,他总是突然醒来,躺在床上等待起床号。他的小腿怀念有绑腿包裹的感觉,他的喉咙没有了紧扣的衣领,感觉就像裸露在外面。他来到芝加哥,没有任何原因,租下了一个家具齐备的房间,租期一周,但他只住了两天便去了布法罗,在那里他又改变主意,去了尼亚加拉大瀑布。他不想回家,所以在尽可能地拖延。在他脑海中,家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地方。在他心里,在家时的那些感受都已经死了,他不愿让它们复活。他一连好几个钟头看着瀑布。咆哮的水流让他麻木,仿佛被催眠了。

一天傍晚,他突然生出强烈的孤独感,他多么渴望营房和帐篷里那种人与人亲密相处的生活。他只想冲进人群寻找温暖,什么样的人群都行。他能找到的第一个拥挤的公共场合是个小酒吧,酒吧里人头攒动,乌烟瘴气。他满意地深呼一口气,蜷在人堆里,简直就像一只小猫舒服地蜷在木柴堆里。他点了威士忌,喝了之后感觉很温暖,很美好。他既不看,也不听,只是吸收着周遭的一切。

时间渐晚,人们陆续离开,他害怕不得不回家的那个时刻到来。很快,酒吧里就只剩他和酒保了,酒保把红木吧台擦了又擦,试图用眼神和行为告诉亚当该走了。

“我再喝一杯。”亚当说。

酒保把酒瓶拿出来。亚当这才第一次注意到他。他前额有个草莓形状的印记。

“我是第一次到这儿。”亚当说。

“来看瀑布的大都是第一次。”酒保说。

“我参过军。骑兵。”

“哇!”酒保说。

亚当突然觉得他必须让这个人震撼一下了,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他一下。“我们跟印第安人打,”他说,“打了不少精彩的仗。”

那人没有回答他。

“我弟弟头上有个印记。”

酒保用手指碰了碰草莓印记。“这是胎记,”他说,“每年都在变大。你弟弟也有一个?”

“他是受伤留下的疤。他写信跟我说的。”

“你发现了吗?我的这个胎记看起来像只猫。”

“确实像。”

“这就是我的绰号了——‘猫’。这辈子别人都是这么叫我的。他们说我妈怀我的时候,一定被猫吓到过。”

“我要回家了。我离家很久了。你想喝一杯吗?”

“谢谢。你住在哪儿?”

“梅太太的公寓旅店。”

“我认识她。他们都说,她喜欢先用汤让你喝饱,这样你就吃不了多少肉了。”

“我猜各行各业都有诀窍吧。”亚当说。

“我想也是。我这行肯定是有很多的。”

“我看是。”亚当说。

“不过有个诀窍是我需要但还没有学会的。真希望我会啊。”

“什么诀窍?”

“能让你回家、让我关店的诀窍。”

亚当盯着他,一直盯着他,没有说话。

“开个玩笑。”酒保颇不自在地说。

“我想我明天早上就会回家了,”亚当说,“我是说真正的家。”

“祝你好运。”酒保说。

亚当穿过黑暗中的小镇,他越走越快,仿佛被身后如影随形的孤独追赶着。他爬上公寓旅店门前下陷的台阶,台阶嘎吱作响,发出警告。大厅光线昏暗,只有油灯发出的黄色光点。灯火被调得很小,就快熄灭了,只时不时跳动一下。

房东太太站在她敞开的房门口,鼻子的影子投射在下巴上。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仿佛肖像画里的眼睛,一直追随着亚当,她用鼻子打探着亚当身上威士忌的气味。

“晚安。”亚当说。

她没有回答。

走到第一截楼梯的顶端,他回头看了看。她抬着头,下巴的影子此时落到喉咙上,她的眼睛里没有瞳孔。

他的房间弥漫着一股灰尘反复湿了又干的气味。他从盒子里拿出一根火柴,在侧面划亮,点燃了漆烛台上的蜡烛。他借烛光打量着床铺——它像吊床一样软塌,上面盖着脏兮兮的拼接被,被子边缘露出了棉絮。

门廊的台阶又发出抱怨声,亚当知道,房东太太一定又站在她的房间门口,准备给刚进来的人甩脸色了。

亚当坐在直靠背的椅子上,双肘撑着膝盖,手托下巴。大厅另一头有个住客生病了,在这静谧的夜里不停地咳嗽。

亚当很清楚,他不能回家。而他打算要做的事,是他听老兵们说过的。

“我就是受不了了。没地方可去。也不认识什么人。我到处晃荡,很快我就像个小孩一样慌张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已经去找了中士,求他让我回军队——好像是他在帮我的忙一样。”

回到芝加哥,亚当再次入伍,并要求把自己派回原来的部队。在西行的火车上,他觉得自己中队的战友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亲切。

他在堪萨斯城等着换车时,突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并把一张纸条塞进他手里——这是一道让他前往华盛顿战争部办公室报到的命令。从军五年,亚当与其说是学会了,倒不如说是潜移默化地接受了一个原则,那就是,永远不要质疑军令。对士兵来说,那些远在华盛顿、高高在上的人都是疯子,如果士兵想保持理智,那就应该尽可能少去想那些将军。

亚当按照规定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一位文员,然后就坐在了接待室。父亲在那儿找到他。亚当过了片刻才认出塞勒斯,又过了更久才渐渐习惯他。塞勒斯成了大人物。他穿得就像个大人物——黑色绒面呢的衣服和裤子、宽边的黑帽子、天鹅绒衣领的外套,还有一把像剑一样的乌檀木手杖。塞勒斯的一举一动也像个大人物。他说话缓慢温和,慎重克制,他打着夸张的手势,新补的牙齿让他露出和真实情感完全不符的狡诈笑容。

当亚当意识到这就是他的父亲后,他依然感到困惑。他突然往下一看——那条木腿没有了。父亲的腿是笔直的,膝盖是弯曲的,脚上穿着擦得锃亮的小山羊皮靴。他走路时还有点跛,但不是戴着假肢走路时那种笨重的跛。

塞勒斯看到了亚当的表情。“是机械的,”他说,“装了铰链。还有弹簧。要是我走路注意点,就一点也不会跛了。等我取下来的时候给你看。跟我来。”

亚当说:“我有军令在身,长官。我得向威尔斯上校报到。”

“我知道。是我让威尔斯发的命令。来吧。”

亚当不自在地说:“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长官,我想我最好还是去威尔斯上校那儿报到。”

父亲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我是在考验你,”他庄重地说,“我就想看看现在军队里还有纪律没有。好孩子。我就知道参军对你是好事。你是个男人,是个军人了,我的儿子。”

“我有军令在身,长官。”亚当说。面前的这个人对他而言就像个陌生人。他心里生出隐隐的反感。有些事情太不真实了。很快,有人打开一连串房门,把他们直接带到上校面前,上校带着谄媚的敬意对父亲说:“部长现在就可以见您了,长官。”可这一切都没有改变亚当的反感。

“这是我的儿子,一个列兵,部长先生——跟我以前一样——美国军队的列兵。”

“我退伍时是下士,长官。”亚当说。他几乎没有听到这两人的相互吹捧。他在想,这就是战争部部长了。难道他没有看出来,这并不是我父亲的真面目吗?他是在演戏啊。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部长竟然都看不出来,这太可笑了。

他们走到塞勒斯住的小宾馆,一路上,塞勒斯像个骄傲的演说家,把各处的景点、建筑和历史遗迹指给亚当看。“我住在宾馆里,”他说,“我想过买个房子,不过我总是跑来跑去的,太不划算了。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全国各地跑。”

宾馆服务员也没有看穿父亲的伪装。他朝塞勒斯鞠了个躬,喊他“参议员先生”,并暗示他可以把别人赶出去,给亚当腾个房间。

“请送一瓶威士忌到我的房间。”

“如您需要,我还可以送点冰块。”

“冰块!”塞勒斯说,“我的儿子是个士兵。”他用手杖敲了敲自己的腿,那腿发出空洞的声响,“我以前也是士兵——列兵。我们要冰块做什么?”

塞勒斯的住宿条件出乎亚当的意料。他不仅有卧室,卧室的旁边还有个客厅,马桶在卧室的盥洗室里。

塞勒斯在大椅子上坐下,叹了口气。他把裤腿拉起来,亚当看到了那个用铁、皮革和硬木头做成的奇特装置。塞勒斯解开将它绑在残肢上的皮革护套的绳子,把这条仿真腿立在椅子旁边。“开始压得难受了。”他说。

腿取掉后,父亲又变回了自己,还是亚当记忆中的模样。在经历了刚开始的鄙视之后,现在,儿时对父亲的恐惧、尊重和憎恨又回来了。亚当好像又变成了孩子,随时揣摩着父亲的情绪,以免惹上麻烦。

塞勒斯做着准备,他喝了口威士忌,松开衣领。他面朝亚当说:“怎么样?”

“长官?”

“你为什么要再次入伍?”

“我——我不知道,长官。我就是想。”

“你并不喜欢军队,亚当。”

“是的,长官。”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我不想回家。”

塞勒斯叹了口气,手指尖揉着椅子的扶手。“你打算一直待在部队里吗?”他问。

“我不知道,长官。”

“我可以让你进西点军校。我还有点影响力。我可以把你从部队里弄出来,去上西点军校。”

“我不想去。”

“你是在违抗我吗?”塞勒斯轻声问。

亚当过了很久才回答,他心里想好了逃避的方法才开口说:“是的,长官。”

塞勒斯说:“给我倒点威士忌,儿子。”喝了威士忌,他继续说:“我在想,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有多大的影响力。我可以像扔一只袜子一样,把共和国大军扔给任何一个候选人。就连总统也想知道我对公共事务的看法。我能让参议员下台,我能像挑苹果一样挑人来任职。我能成就别人,也能毁了他们。你知不知道?”

亚当知道的还不止这些。他知道塞勒斯这是在威胁他,为自己辩护。“知道,长官,我听说过。”

“我能把你派到华盛顿——甚至就派给我——我要好好教教你。”

“我还是想回自己的部队,长官。”他看到父亲脸上露出失落的阴沉表情。

“也许是我错了。你学到了士兵顽固的蠢脾气。”他叹了口气,“我会把你派回你的部队的。你就在军营里待到发霉吧。”

“谢谢长官,”亚当停顿了一下,又问,“你为什么不把查尔斯带到这里来?”

“因为我——不,查尔斯现在在那儿更好——在那儿更好。”

亚当还记得父亲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和表情。他有大把时间来回忆,因为他确实在军营里待到了发霉。他还记得塞勒斯孤单落寞的样子——他知道。

3

五年了,查尔斯翘首企盼着亚当归来。他把房子和谷仓刷了漆,随着亚当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他还找了个女人来做清洁,彻彻底底地把家里打扫干净。

这是个爱干净但脾气大的老太太。她看到灰扑扑的破烂窗帘后,把它们统统扔掉,换了新的。她把自查尔斯母亲去世后就一直积攒在炉子里的油污挖了出来。她擦掉墙上被油烟和煤油灯熏得发亮的褐色污垢。她用碱水泡地板,用苏打水泡毯子,她全程自言自语地抱怨着:“男人——脏东西。猪都比他们干净。就烂在他们自己的臭水里吧。难怪没有女人嫁给他们。臭得跟臭虫一样。看看这炉子——这是积了多久的油啊。”

查尔斯搬去工棚住了,碱水、苏打水、氨水和黄肥皂的气味虽然闻着很干净,但他的鼻孔受不了刺激。他能感觉到老太太对他持家能力的否定。最后,当她发着牢骚,离开焕然一新的屋子后,查尔斯还是住在工棚里。他想让屋里保持整洁,迎接亚当的归来。他把各种农具和维护修理农具的工具放在工棚里他睡觉的地方。他发现,在锻炉上油炸烹煮比在厨房的炉子上更快速和高效。风箱让焦炭迅速释放出巨大的热能,不像炉子,还要等它烧热。查尔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之前没想到这个主意。

查尔斯等着亚当,可亚当没有回来。也许亚当羞于写信。还是塞勒斯写来一封信,语气愤怒地告诉查尔斯,亚当竟敢违背他的意愿,又申请入伍了。塞勒斯还在信中暗示,查尔斯可以去华盛顿找他,但此后却再未开口邀请他了。

查尔斯搬回了屋里,过着野蛮邋遢的生活,心满意足地破坏着那个唠叨女人的劳动成果。

过了一年多,亚当才给查尔斯写信——他先尴尬地东拉西扯了一番,才鼓起勇气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又要入伍,感觉像另外一个人做的事。快给我回信,告诉我你的情况吧。”

查尔斯没有回信,直到他收了四封表达了同样焦急的信件后,他才冷冰冰地回复道:“我反正也没盼着你回来。”接着,他详细描述起了农场和牲口的情况。

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在那封信之后,查尔斯在新年刚过时又写了一封信,并收到了亚当在新年刚过时写来的信。他们变得如此疏远,信里几乎没什么共同话题,也没问任何问题。

查尔斯开始收留一个又一个邋遢女人。等她们惹得他发脾气之后,他就像卖猪一样把她们赶出去。他不喜欢她们,对她们喜不喜欢自己也完全无所谓。他开始远离村子。他和村里仅有的接触是小酒馆和邮局。村里的人也许谴责他的生活方式,但在他们眼中,仍然有一件事可以平衡他不堪的生活,那就是他把农场经营得前所未有的好。他开垦田地,筑起围墙,改善排水系统,把农场的面积扩大了一百英亩。不仅如此,他还种了烟草,在房子后面建起存放烟草的新仓库,长长的仓库显得蔚为壮观。因为这些,他赢得了邻里的尊重。一个农民对另一个好农民是不会有太坏的印象的。查尔斯将他绝大部分的金钱和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农场上。

注释

[1]每年复活节前四十日(不包括主日),许多教会会在这一天进行给教徒额头抹灰或撒灰的仪式,用以象征基督徒表达悔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