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大迟频繁地进城。有了林允芝的课程表安排,他们能够经常在校园里相见。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一起在校园里漫步,享受冬季温暖的阳光。他们也在校园里一起聆听大师们的讲座,林允芝告诉大迟日程,还提前为他占座位。更多相聚的时候是在教室,林允芝完成自己的作业,大迟则坐在旁边看书。那些是中文书,大迟从家附近的图书馆借来的。感谢图书馆对多语言的支持,有几个书架专门陈列中文图书。亚洲人长得年轻。大迟坐在教室里和周围的学生并没有什么两样,没有鹤立鸡群的困窘。其实这里的大学是开放的,对于申请入学的人没有年龄的限制,不少一把年纪的当地人出于各种原因重新进入校园,有的是经过多年打工终于攒够了学费,有的是工作许久后转行需要在新的领域取得学位,有的则纯粹是出于爱好,实现自己曾经的梦想。大迟很享受在安静的教室里陪着林允芝读书的时光,这样的时间是纯粹的这样的生活是快乐的,这样的人生是幸福的。
时间允许的时候,他们也一起在餐厅用餐。有一次闲暇的时候,林允芝带着大迟去新开张的门店品尝奶茶。大迟告诉林允芝自己喜欢甜食,特别是劳累的时候,需要大量的糖分来补充能量,让自己能够正常思考。
“碳水化合物不是最让人担心的吗?不怕发胖吗?”林允芝对大迟的回答充满惊讶。
“当然不怕,热量都被消耗用来思考了,哪里还有剩余来积累脂肪?”
林允芝摇了摇头,表示不能接受这种说法。大迟并不期望自己这番说辞打动她,或是改变她的想法。他想了一下说:“或许你可以这样认为,我具有强大的糖类分解能力。”这个能力是来自何处?是先天的?因为自己的基因好?还是后天的?因为幼年的饥饿锻炼而成?
“除了甜食你还喜欢吃什么?”林允芝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大迟在脑海中搜索了一番,似乎自己喜欢的食品无一例外的是甜食,多多少少和糖有关。思考很久,他终于找到一个:“泡菜。”
“你喜欢吃泡菜?我来给你做吧,我原来和妈妈学过的。”林允芝非常兴奋。
“算了,我住的公寓没有地方放。而且大楼里冬天暖气开得太足,房间里热得像夏天。放到外面阳台上又太冷,要结冰的,再说了,那里也不许摆放东西。”
大迟对于自己的回答很纠结。在他的内心里是渴望和林允芝交流的,任何的话题,任何的机会。然而大迟总是担心自己太直白,也许把她一下子吓跑了;担心自己太唐突,也许她根本没有那个意思;担心自己太机械,也许根本不是她的菜;担心自己太理智,也许她心里还有别人。本来可以让两人有更多机会共处的一线曙光,往往还没有接触就结束了。事情过去之后,大迟又会为自己的回答懊恼不已。林允芝对于大迟而言,是神圣和美丽的禁忌品。大迟心里狂妄,但是绝不去冒犯,或许是太爱怜,有时候简直绝对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妹妹,大迟不情愿地扮演着大哥哥的角色,违逆着自己内心粗暴的想法,小心翼翼地藏匿起自己放纵的影子。那股来自内心的力量猛烈反弹,试图冲破强加的约束。这种想法纠结许久之后,他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再迈进一步。
大迟这次和林允芝见面依旧是在学校。初夏的风吹过,发芽的树枝带着稚嫩的叶片摇曳不停。大迟带来一个精致的蓝色绒面的小盒子:“我有一件礼物送给你。”说完,大迟从盒子中拿出一根亮闪闪的铂金手链。
“那天我去商场购物,经过首饰柜台时候一眼看中了它。当时在灯光下,它反射出点点灿烂的星光,让旁边一堆亮澄澄的黄金首饰都黯然失色。它很细,很轻巧,加工精致,非常配你的手臂。我看到你手腕系着红绳,知道你不拒绝首饰。所以我选择了它。我觉得女孩子需要闪闪发光的东西。”手链在大迟的手中微微晃动,闪耀着银光。
“你帮我带上吧。”林允芝伸出左手给大迟,算是接受了礼物。
手链的锁扣很小,大迟小心翼翼地帮林允芝戴上,接着问她:“你手腕上系着的那条红绳,是宗教信仰,还是民族习俗?或者是什么特殊的意义?”
“没有啦,是我的阿姨送给我的。”
“是你阿姨送的?戴着它是为了驱邪避祸,还是祈福保平安?”
“没有那么复杂,我就是觉着它很好看,所以一直戴着。”
的确,那根红绳在她白皙的皮肤映衬下,很鲜艳,也很漂亮。大迟心想,这应该是和她口红一样的道理。涂了口红之后,牙齿会显得更白。
可以看出来林允芝也很喜欢这根手链。尽管这根手链花费不菲,差不多是大迟一个月的生活费,只要她喜欢也就足够了。
大迟经理的空缺终于被填补上了。总经理史蒂夫给所有人发了通知邮件,宣布保罗接替离任的尼尔森,担任新的研发部门经理。保罗是英国人,这个没法掩饰,从他一口纯正的伦敦腔就可以知道。他加入公司已经有些年头,灰白的头发,白里泛红的皮肤。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总是随身带着两副眼镜,一副是近视镜,一副是老花镜。平时他都是戴近视镜,当看书看文件的时候,他需要摘下近视镜切换为老花镜。
刚刚上任的保罗很快安排了和下属一对一的谈话。大家轮流走进他的办公室,出来的人叫下一个人进去,每个人在里面的时间差不多是半个小时。大迟排在爱德华后面,他被叫进办公室的时候,保罗已经完成了和许多同事的对话。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两叠纸,一叠是翻扣过去的,另外一叠最上面的一张写着名字和时间。
保罗问大迟感觉怎样?
大迟来加拿大已经很久,看到了它在不同季节的样子。他喜欢这里,不只是清新的空气,壮美的风景,还有全新的生活。不过从哪里说起呢?大迟想了想说:“这里很好啊,至少没有蟑螂。”大迟还记得自己在上海的时候,宿舍的房间里没有空调,只有一台吊扇。因为通风的需要,窗户是常年敞开的。蟑螂在宿舍里出入如无人之境,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溜着墙边走,但也不乏有胆大的直接从地面上横穿而过。毕竟马路上红绿灯都止不住行人横穿,何况是屋内没有任何标识的水泥地面。大迟和宿舍里的其它人一样,发现有胆敢横穿房间地面的不速之客,就毫不迟疑的拿起拖鞋去拍。经常是啪的一声响,白色的内脏都出来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用纸巾卷起被拍烂的尸体,一同扔到厕所里冲掉。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现场也不大要紧,蟑螂夜晚爬出来会吃掉自己同伴的尸体。第二天早上地面上就只剩下几条腿了。大迟不明白那么多人为啥会喜欢吃皮皮虾,那其实就是海里的蟑螂呢。
“蟑螂?”保罗显然是没有意料大迟会有这样的回答,“还有呢?”
“嗯,这里的风景很美。可能有些人不大喜欢冬天下雪,我是北方人,没有觉得太多的不适应。作为刚过来的新移民,我正在逐渐适应,这里的治安很好,社会福利也很好,比如说免费的医疗。”
“这里的医疗服务算什么!”保罗很不屑地说,“英国才有最好的医疗福利。医疗急救都完全免费,不像这里叫辆救护车还得自己掏钱,更有因为使用了救护直升机而面对天价账单的情形。那才是全世界第一流的医保系统。”
“说说你的工作吧。”保罗见大迟回答不着边际,也不再含蓄提问了,“你和同事经常沟通吗?”
“当然,在有必要的时候。”大迟清楚保罗要讲团队协作的事情,自己回答也不能含糊,尽管他来公司就感觉到这里每个人都在静悄悄干自己的事情,没怎么交流。“有些需求不够清晰的时候我会提问,也和同事一起讨论方案和做些代码检查和程序调试查错的工作。”大迟这里并没有撒谎。虽然和其它同事没有什么交流,他经常找老韩是个事实,老韩也是同事嘛。至于说到同事之间团队协作,自己的确帮助林允芝检查程序,查找问题解决方案。尽管林允芝是实习生,那也算是同事,而且由于不是同一个部门,还称得上是跨团队协作呢。
“你是不是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
“没有啊,我还是很乐意接受别人的建议的。”大迟矢口否认。他当然想听听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无论是工作本身还是其它方面,如果有的话。事实是没有谁找过他,大家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你对前经理尼尔森怎么看?”
“他平时管得不多,很多时候都是放手让员工发挥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有些人习惯,有些人可能不喜欢。不过这算是他自己的管理风格,很难说是好还是坏。”大迟摸不透保罗为啥问起前经理的事情,所以不好表态站队,就给了一个中庸的回答。
保罗和大迟就这样聊了一阵。大迟始终心存提防,和他打太极。要么是答非所问,要么是不置可否,要么是含糊其辞。两人说了不少话又像是没有说,时间却是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最后保罗决定结束谈话,他让大迟叫下一位同事进来并做了最后陈词:“我的管理风格和尼尔森不同,比较专注细节。你以后会了解的。我希望你不会因此感到压力和困惑。”
大迟嘴上答应着,心里想看来保罗不愿意当尼尔森那样的甩手掌柜,那么早请示晚汇报,这样的事情今后少不了要多做些。
与办公室里沉寂的环境,严肃压抑的气氛不同,校园里总是热闹的,欢快的,活泼的。尽管路上也有不少行色匆匆的学生,但那些年轻的脚步充满活力,稚嫩的面孔充满希望。这也是大迟喜欢到学校去找林允芝的原因之一。在校园里,他可以远离工作的枯燥无趣,摆脱复杂的关系交往,放下累人的警惕戒备。办公室那里昼夜一致的灯光,暗淡无光的廉价地毯,无处不在却又清理不净的尘埃,单调统一的设备家具,无不散发着一种陈旧的气味。来到校园,大迟感觉自己脱胎换骨,重回年轻岁月,尽管他年纪并不大,当然是和老韩相比。从周一到周五,日子从艰涩难熬逐渐变得充满希望,然后是周六,那是大迟可以开心地去找林允芝的休息日。
两人见面照例先在校园里漫步,走了一段后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来休息。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林允芝笑吟吟地递给大迟一只盒子。
大迟打开盒子一看,是一只石英手表,确切地说是一只运动手表,黑色的表盘,带着绿色荧光的指针和数字,黑色尼龙编织的表带。
“你怎么想到送给我手表?”
“那天有人来大楼里推销,在大厅摆了一个小展台。我看到是运动手表,很多男生都喜欢运动,所以.....”
“所以你觉得我会喜欢手表?”大迟打断了林允芝,林允芝不好意思地笑笑。
“小傻瓜,现在还有谁用手表看时间?上班的时候都在电脑上看时间。”
“不上班的时候?”
“平时不是有手机看时间吗?你呀,现在上学期间才有多少银子,买这么贵的东西还不是花父母的钱吗?”
林允芝很是失落,喃喃道:“本来想着你会喜欢。”
大迟看到她原本的兴奋开始消散,一丝失望的表情爬上脸庞,意识到自己有些扫兴,连忙改变语气连忙拉住她的手说,“小傻瓜,我不是责备你。这只手表我很喜欢,谢谢你!不过你以后不要为我花钱了。”
大迟把手表按照原样放回盒子,再把盒子装进自己的背包:“来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呢?”
“上车,去了就知道了。”
大迟开车沿着央街向北,走过一段漫长缓慢的上坡路,他们已经离开多伦多,进入列治文山。在一个狭窄的十字路口,大迟转弯进入停车场。
“这不是教堂吗?”
“是的,就是这里,跟我来。”大迟回答。
林允芝跟着大迟,穿过停车场,绕过用英文和韩国文字书写的告示栏,来到这栋淡黄色砖砌的哥特式建筑前。教堂的入口是典型的拱门结构,左右两边是一高一低两座尖塔。入口处镶嵌着水泥牌,上面用哥特字体写着1810的字样,昭示着这座教堂两百多年的历史。大迟走到两扇紧闭的白橡木大门前,转动门把手,轻轻打开了大门,带着林允芝进去。这天不是做礼拜的日子,大厅里空无一人,两侧的窗户上镶嵌着彩色玻璃,图案是圣经里的故事和人物,褐黄色的木制讲坛背后有许多对称排列的黄铜管,那是一台巨大的管风琴。大迟领着林允芝从一侧的小门进入钟楼,沿着狭窄回转的楼梯爬上钟楼的顶端。这里是列治文山的最高处,四周的景色一览无余。南面的天际线下就是多伦多。冬季太阳下山比较早,天色渐暗,路灯开启。远方的城市灯光依稀闪烁,织成亮晶晶的蜘蛛网,延伸开去,直到天际。
林允芝显然是被这里的风景吸引住了,趴在塔楼的木制百叶窗边,专注地向外瞭望。大迟拉着林允芝的手,悄声对她说:“我喜欢你。”林允芝低下头去,轻轻地只是嗯了一声。“你呢?”大迟不甘心,继续问她。“我也是。”林允芝依然是轻轻地回答道。但是她脸上泛起红晕,试图挣脱大迟。可是她越试图挣脱,大迟抓得越紧。大迟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他头一次感觉到羽绒服下的林允芝是那样瘦小:“我就想这样抱着你。”
“快放开,你弄得人家不好意思了。”林允芝把眼睛闭上,大迟面对的就是那张带着一丝潮红,双眸微闭的脸,精致小巧的鼻子微微喷洒着热气,润泽丰盈的红唇带着亮光,仿佛阳光下颤抖的花朵,那摇晃的轮廓像是在躲避,又像是在招手。大迟觉得自己的胸腔剧烈起伏,心脏仿佛要跳出来,内心澎湃着狂野的冲动。林允芝的手指稍微动了一下,不再是挣扎,而是一种信号,大迟的心也被这微小的信号所鼓励,将自己的唇覆盖在林允芝的唇上。焦灼的感觉变成一种兴奋,大迟的紧张慌乱一瞬间被一种幸福替代。他们忘我地拥抱在一起,舌头开始还相互试探性地接触,最终却忘我地纠缠在一起。羞涩褪去,接吻变得更加果断和热烈。大迟感觉不止自己的唇和舌,乃至自己的全身都要融化到这忘我的亲吻中去,融化进入那温暖甜蜜的口腔中去。他们的手指时而纠缠在一起,时而在对方身体上下探索。大迟用自己的手指,触碰到林允芝的柔顺的头发,精巧耳朵,小巧胸脯和纤细的柳腰。爱抚中,用自己视觉之外的感官去体会小巧而成熟的奇妙身体。大迟怀抱中的纤细柔弱的林允芝变得柔软,如同列治文山的雪,轻飘,柔润,冰凉,融化为一体。嘴唇离开后,那种依恋的情绪宛如落日后天边的晚霞,依然灿烂着不愿随着太阳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