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涂装色彩与调色技术(AR版)
- 何扬主编
- 652字
- 2025-03-19 16:55:10
三、涂料命名
1.命名的构成
涂料全名可用下式表示:
涂料名称=颜色或颜料名称+成膜物质名称+基本名称
对于不含颜料的清漆,其全名一般由成膜物质名称加上基本名称组成。
2.命名规则
(1)颜色名称通常由红、黄、蓝、白、黑、绿、紫、棕、灰等颜色,有时再加上深、中、浅(淡)等级词构成。若颜料对漆膜性能起显著作用,则可用颜料的名称代替颜色的名称,例如铁红、锌黄、红丹等。
(2)成膜物质名称可做适当简化,例如聚氨基甲酸酯简化成聚氨酯,环氧树脂简化成环氧,硝酸纤维素(酯)简化为硝基等。基料中含有多种成膜物质时,选取起主要作用的一种成膜物质命名。必要时也可选取两或三种成膜物质命名,主要成膜物质名称在前,次要成膜物质名称在后,例如红环氧硝基瓷漆。
(3)基本名称表示涂料的基本品种、特性和专业用途,例如清漆、瓷漆、底漆、锤纹漆、罐头漆、甲板漆、汽车修补漆等,涂料基本名称见表1-1-1。
(4)在成膜物质名称和基本名称之间,必要时可插入适当词语来标明专业用途和特性等,例如白硝基球台瓷漆、绿硝基外用瓷漆、红过氯乙烯静电瓷漆等。
(5)需烘烤干燥的漆,名称中(成膜物质名称和基本名称之间)应有“烘干”字样,例如银灰氨基烘干瓷漆、铁红环氧聚酯酚醛烘干绝缘漆。如名称中无“烘干”字样,则表明该漆是自然干燥,或自然干燥、烘烤干燥均可。
(6)凡双(多)组分的涂料,在名称后应增加“(双组分)”或“(三组分)”等字样,例如聚氨酯木器漆(双组分)。
注意
除稀释剂外,混合后产生化学反应或不产生化学反应的独立包装的产品,都可认为是涂料组分之一。
表1-1-1 涂料基本名称
